再乞詰問蔣之竒言事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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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20:08

再乞詰問蔣之竒言事劄子

臣近累陳血懇,煩黷天聽,爲彭思永、蔣之竒誣奏臣隂私事,乞辨明虚實。伏䝉聖恩,累賜詰問,至今未聞有所指陳。竊以臺憲之司,雖許風聞言事,然所謂風聞者,謂事不親見而有聞於他人耳。然其說必有其人,其人必有姓名。若所聞小事,則有不足論;若所聞大事,繫人命之死生,則必須審問所說之人事狀虚實,然後可以上言。況之竒明列章䟽,伏地頓首,堅請必行。若不明見事狀,審知虚實,豈敢果決如此。及朝廷窮究,又却不指定所聞之人姓名,亦不明言有何事迹,但飾遊辭,無所的確。蓋之竒?以大惡誣臣,期朝廷更不推究,便有行遣。及累加詰問,遂至辭窮也。不然,思永之竒懼見指,說出所說人姓名,後朝廷推鞫,必見其虚妄,所以諱而不言也。臣忝列政府,動繫國體,不幸枉遭誣䧟。惟頼朝廷至公推究,别證虚實,使罪有所歸,則臣雖死之日,猶生之年也。臣竊慮朝廷須所說人姓名,思永之竒無事指說,必以朝廷拒諫爲言,此乃辭窮理屈而妄說也。臣謂若朝廷聞言事不行,則是拒絶言者。今以所言事體不可直行,須當根究虚實,乃是用臺官之言,即須行遣爾,豈足爲拒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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