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讎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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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22:51

復讎解

或問復讎。對曰:非治世之道也。明天子在上,自方伯諸侯以至于有司,各修其職,其能殺不辜者少矣。不幸而有焉,則其子弟以告于有司,有司不能聽,以告于其君;其君不能聽,以告于方伯;方伯不能聽,以告于天子,則天子誅其不能聽者,而爲之施刑於其讎。亂世,則天子、諸侯、方伯皆不可以告。故書說紂曰:凡有辜罪,乃罔?獲。小民方興,相爲敵讎。蓋讎之所以興,以上之不可告,辜罪之不常獲也。方是時,有父兄之讎而輒殺之者,君子權其勢、恕其情而與之可也。故復讎之義見於春秋傳,見於禮記,爲亂世之爲子弟者言之也。春秋傳以爲父受誅,子復讎,不可也,此言不敢以身之私而害天下之公。又以爲父不受誅,子復讎,可也,此言不以有可絶之義,廢不可絶之恩也。周官之說曰:凡復讎者,書于士,殺之無罪。疑此非周公之法也。凡所以有復讎者,以天下之亂而士之不能聽也。有士矣,不使聽其殺人之罪以施行,而使爲人之子弟者讎之,然則何取於士而禄之也?古之於殺人,其聽之可謂盡矣,猶懼其未也,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今書干士則殺之無罪,則所謂復讎者,果所謂可讎者乎?庸詎知其不獨有可言者乎?就當聽其罪矣,則不殺於士師,而使讎者殺之,何也?故疑此非周公之法也。或曰:世亂而有復讎之禁,則寧殺身以復讎乎?將無復讎而以存人之祀乎?曰:可。以復讎而不復,非孝也;復讎而殄祀,亦非孝也。以讎未復之恥,居之終身焉,蓋可也。讎之不復者,天也,不忘復讎者,巳也。克巳以畏天心,不忘其親,不亦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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