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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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9:20

墓誌

靈灮寺僧靈祐塔銘

釋家之法。以弟子嗣師。由子其事。死送葬禮如父母。由是籍書賛記之常名而不姓。今通氏言釋者。必祖自佛派。分諸系于七祖。各承其師之傳。以為重望。而律師光範者。始為童子時。事師曰靈祐且滿嵗。師與其曹為狀喻之語。而律師侍側。輙達其至。既學五年而通経記。年及冠。遂去髮被褐。言語應引。則老緇不能對矣。大曆中詔度,始成僧儀。初居吴之嘉興空王寺,其後緇衣男女相與誦其能,於是俱使授學,更居靈灮寺,遂與其徒講賛㣲言百流㑹歸之説。自吴南北郡邑,緇衣咸果受,人人自得,若濡露然。又著㑹釋章句十五巻,貞元十六年十月某日,㓕于其寺之居。僧年四十五,夀年七十四。遺言令其子弟曰:當殯我寺之居西園中。其後四年,門弟子相與成塔於其所。元和中途遊吴,弟子明辯來求銘焉。律師字楷,其家本吴人,其鄉里存吴之崑山縣。曽祖師利,開府儀同三司,食邑三百户。祖亢亮,於潜令。父君卿,彭澤丞。母河東裴氏。其子與明辯之列凡六人,皆童子受學。是哀事之儀由子也。作銘。其詞曰:惟寂之門,嗚呼已矣。匪媾匪肓,孰後尔已。能傳其心,即繼乃嗣。以圖我銘,以紀萬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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