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靈公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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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23:38

鄭靈公二首

天下之事,成於大度之君子,而敗於私智之小人。智之於人,固可以成事,然用之以私意,則流爲詭詐險側,而智能之士莫爲之用,故惟足以取敗。大度之士,其計謀畫䇿,未必過於私智之人,惟其度足以容物,故有智者爲謀,有力者爲戰,有才者爲之治,所爲無不成,所欲無不得。蓋惟不自用其智,乃能役舉世之智。而私用其智者。適足爲衆智役。此事之必?者也。人之度量相去亦殊懸矣。世有棄萬金如涕唾者。亦有吝杯?而不肯與人者。自棄萬金者言之。則巳之所䖏者大。而他人爲愚。自吝者言之。未必不以巳爲智而咲他人之妄也。周衰諸侯之事亦多。吾觀鄭靈公之死,未嘗不深衰其智之小,而咲其失君臣之道。至於不忍杯?之故而殺其身也。且靈公非愚也。其不與子公之?。亦非誠吝也。特忿子公之咲而言夣爲輕也。故不與之?。使其夣無徴而乖其素望。此兒女子相詭之恒情,小人譎詐之私智爾。子公怏怏而染指,咲而赦之,召而賜之,可也。靈公欲殺之,則過矣。茍知其心不忠,果不利於宗廟,正其大罪而誅之,亦可也。卒不能決,遂死於子公之弒。計其所爲,豈不愚甚矣哉!君臣之際難矣。尊卑之禮不肅,則必至於僣;上下之情不洽,則必至於離。惟賢主能嚴其分於朝廷㑹同之時,而洽其情於私覿燕享之頃,朝廷之儀或有不欽,雖親賢有所不避。燕享以和樂爲本,茍察其末節細禮而罪之,則人人自危,篡殺之事或階之以起,故當容之以寛,推之以恕,使人咸得盡其情,則嚴不至於離,而和不至於僣矣。靈公旣不能預嚴君臣之分,陵夷至於?爼之前,而方責之小禮,逞詭詐之智,靳於杯?,以取強臣之憤,其?殺身,豈足恠哉。故巵酒杯?,㣲物也,善用之,可以重於茅土之賜,不善用之,干戈酖毒,皆由於此。人君自非以度容天下,而挾小智以御其臣,雖食之以大牢,皆鄭靈公之續耳,豈足爲智哉?

御臣之術難矣。御小臣之難,不若御大臣之難;御大臣之難,不若御權臣之難也。小臣有善,賞之可也;有過,罪之可也。大臣有功而賞之,浮於功則驕,不稱其功則怨。有過而罪之。當其罪則怒。不當其罪則肆。然猶不敢爲亂也。至於權臣則不然。其威足以懾百姓。其勢足以脅人主。其喜怒足以爲禍福。故善御權臣者。能隂銷其威。而使國之大柄歸於巳者上也。其次則莫若制之以禮。嚴之以分。惠之以恩。使自戢其權而不至於僣。又不能然則不取其怨怒而巳。取其怨怒則危矣。世之取權臣之怨怒者。非爲責其政事而然也。非爲詰其專横而然也。其始岀於争不急之小務。蓋侮慢之私智。怨蓄於纎㣲芥蔕之中。而禍發於簒國弒君之大。昔之所聞,不可勝道。而靈公之於子公,尢其最著者也。子公之爲鄭?蓋久矣。靈公始立而爲君,德澤不加於境内,威令未信於朝廷,其於國之權臣,冝撫之防之,徐而收其柄,銷其威,然後國可得而治也。不勝其一?之憤,靳杯?而不與以取怨,卒?弒逆之禍,烏得爲智乎?今夫吾力足以勝人,而後嘲之、侮之、唾罵之,以?其怒,故每闘則勝。茍不自量而好侮有力之人,未有不勝於人者也。况子公者,久執鄭國之政,於嗣君之立,得杯?之賜,則夸以爲榮,決然而靳之不與,寧不失其素望,而慙同列之人乎?雷同而受辱,雖鞭撻不足較,而耻一人於千百人之中,其辱甚於死。何者?恐爲千百人所咲也。况子公斗筲飲食之人,而挾無上之噐,其得志於杯?則喜,否則爲亂,固小人之常情,其罪安足論乎?獨靈公之失,則世之御權臣者所宜知也。昔者漢文帝以諸王入繼國統,綘侯周勃挾誅吕氏之權,常有德色,帝待之益莊。一旦臨朝而問榖錢決獄之數,勃不能對,慙愧流汗,遂謝病不敢居相位,不責其德色之不恭,而引軄事以問之。若文帝,可謂能御權臣矣。蓋勃之功烈聲威,素行於臣民,茍責其不恭,其心怏怏未必服,禍或因之以起矣。吾固假之以寛置而不問,而以其軄問之,文帝豈不知其不能對哉?出其不意,問其所當知,使其不對而自慙,慙而不敢怨,怨而不敢怒,其驕慢之虗氣,至是索然銷鑠而無餘,天下之大柄,不待發於聲色而盡歸於巳。雖有勃軰十百,亦無足異矣。此其得御權臣之道者也。使鄭靈公有文帝之行,烏有殺身之禍哉。後之人主,不幸而遇權臣,以文帝爲法,而以靈公爲戒,庻乎其無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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