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志第七下之下班固漢書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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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1:00
五行志第七下之下班固漢書二十七
秘書監上護軍琅邪縣開國子顔師古注
隱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穀梁傳曰,言日不言朔,食晦。公羊傳曰,食二日,董仲舒、劉向以爲其後戎執天子之使,鄭獲魯隱,滅戴,衞、魯、宋咸殺君。左氏劉歆以爲正月二日,燕、越之分野也。凡日所躔而有變,則分野之國失政者受之。人君能脩政,共御厥罰,則災消而福至;不能,則災息而禍生。故經書災而不記其故,蓋吉凶亡常,隨行而成禍福也。周衰,天子不班朔,魯歷不正,置閏不得其月,月大小不得其度。史記曰食,或言朔而實非朔,或不言朔而實朔,或脱不書朔與日,皆官失之也。京房易傳曰:「亡師兹謂不御,厥異日食,其食也旣,並食不一處。誅衆失理,兹謂生叛,厥食旣,光散。縱畔兹謂不明,厥食先大雨三日,雨除而寒,寒即食。專禄不封,兹謂不安,厥食旣,先日出而黑,光反外燭。君臣不通兹謂亡,厥蝕三旣。同姓上侵,兹謂誣君,厥食四方有雲,中央無雲,其日大寒。公欲弱主位,兹謂不知,厥食中白青,四方赤,已食地震。諸侯相侵,兹謂不承,厥食三毁三復。君疾善,下謀上,兹謂亂,厥食旣,先雨雹,殺走獸。弑君獲位兹謂逆,厥食旣,先風雨折木,日赤。内臣外鄉兹謂背,厥食食且雨,地中鳴。冢宰專政兹謂因,厥食先大風,食時日居雲中,四方亡雲。伯正越職,兹謂分威,厥食日中分。諸侯爭美於上兹謂泰,厥食日傷月,食半,天營而鳴。賦不得兹謂竭,厥食星隨而下。受命之臣專征云試,厥食雖侵光猶明,若文王臣獨誅紂矣小人順受命者征其君云殺,厥食五色,至大寒隕霜,若紂臣順武王而誅紂矣。諸侯更制兹謂叛,厥食三復三食,食已而風,地動。適讓庶兹謂生欲,厥食日失位,光晻晻,月形見。酒亡節兹謂荒,厥蝕乍青乍黑乍赤,明日大雨,發霧而寒。」凡食二十占,其形二十有四,改之輒除;不改三年,三年不改六年,六年不改九年。推隱三年之食,貫中央,上下竟而黑,臣弑從中成之形也。後衞州吁弑君而立。
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旣」。董仲舒、劉向以爲前事已大,後事將至者又大,則旣。先是魯、宋弑君,魯又成宋亂,易許田,亡事天子之心;楚僭稱王。後鄭岠王師,射桓王,又二君相篡。劉歆以爲六月,趙與晉分。先是,晉曲沃伯再弑?侯,是歲?大亂,滅其宗國。京房易傳以爲桓三年日食貫中央,上下竟而黄,臣弑而不卒之形也。後楚嚴稱王,兼地千里。
十七年「十月朔,日有食之」。穀梁傳曰,言朔不言日,食二日也。劉向以爲是時衛侯朔有罪出奔齊,天子更立衛君。朔藉助五國,舉兵伐之而自立,王命遂壞。魯夫人淫失於齊,卒殺桓公。董仲舒以爲言朔不言日,惡魯桓且有夫人之禍,將不終日也。劉歆以爲楚、鄭分。嚴公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穀梁傳曰,不言日,不言朔,夜食。史記推合朔在夜,明旦日食而出,出而解,是爲夜食。劉向以爲夜食者,隂因日明之衰而奪其光,象周天子不明,齊桓將奪其威,專會諸侯而行伯道。其後遂九合諸侯,天子使世子會之,此其效也。公羊傳曰食晦。董仲舒以爲宿在東壁,魯象也。後公子慶、父叔牙果通於夫人以劫公。劉歆以爲晦魯、衞分。
二十五年「六月卒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爲宿在畢,主邊兵夷狄象也。後狄滅邢、衞。劉歆以爲五月二日魯、趙分。
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爲宿在心,心爲明堂,文武之道廢,中國不絶若綫之象也。劉向以為時戎侵曹,魯夫人淫於慶父、叔牙,將以弑君,故比年再蝕以見戒。劉歆以爲十月二日楚、鄭分。
三十年「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爲後魯二君弑,夫人誅,兩弟死,狄滅邢,徐取舒,?殺世子,」楚滅弦。劉歆以爲八月秦、周分。
僖公五年「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爲先是齊桓行伯,江、黄自至,南服彊楚。其後不内自正,而外執陳大夫,則陳、楚不附,鄭伯逃盟,諸侯將不從桓政,故天見戒。其後?滅虢,楚圍許,諸侯伐鄭晉弒二君,狄滅温,楚伐黄,桓不能救。劉歆以爲七月秦、?分。
十二年「三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爲是時楚滅黄,狄侵衞、鄭,莒滅杞。劉歆以爲三月齊、衞分。
十五年「正月,日有食之」。劉向以爲象?文公將行伯道,後遂伐衞,執曹伯,敗楚城濮,再會諸侯,召天王而朝之,此其効也。日食者臣之惡也,夜食者掩其罪也,以爲上亡明王,桓、文能行伯道,攘夷狄,安中國,雖不正猶可,蓋春秋實與而文不與之義也。董仲舒以爲後秦獲?侯,齊滅項,楚敗徐于婁林。劉歆以爲二月朔齊、越分。
文公元年「二月癸亥,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爲先是大夫始執國政,公子遂如京師,後楚世子商臣殺父,齊公子商人弑君,皆自立,宋子哀出奔,?滅江,楚滅六,大夫公孫敖、叔彭生並專會盟。劉歆以爲正月朔燕、越分。
十五年「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爲後宋、齊、莒、?、鄭八年之閒五君殺死,楚滅舒蓼。劉歆以爲四月二日魯、衛分。
宣公八年「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旣」。董仲舒、劉向以爲先是楚商臣弑父而立,至于嚴王遂彊。諸夏大國唯有齊、?,齊、?新有纂弑之禍,内皆未安,故楚乗弱横行,八年之閒六侵伐而一滅國伐陸渾戎,觀兵周室;後又入鄭,鄭伯肉袒謝罪;北敗?師于邲,流血色水;圍宋九月,析骸而炊。劉歆以爲十月二日楚、鄭分。
十年「四月丙辰,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爲後陳夏徴舒弑其君,楚滅蕭,?滅二國,王札子殺召伯、毛伯。劉歆以爲二月魯、衛分。
十七年「六月癸卯,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爲後邾支解鄫子,?敗王師于貿戎,敗齊于鞌。劉歆以爲三月晦朓魯、衛分。
成公十六年「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爲後?敗楚、鄭于鄢陵,執魯侯。劉歆以爲四月二日魯、衞分。
十七年「十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爲後楚滅舒庸,?弑其君,宋魚石因楚奪君邑,莒滅鄫,齊滅萊,鄭伯弑死。劉歆以爲九月周、楚分。
襄公十四年「二月乙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爲後衞大夫孫、寗共逐獻公,立孫剽。劉歆以爲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十五年「八月丁已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爲先是?爲雞澤之會,諸侯盟,又大夫盟,後爲溴梁之會,諸侯在而大夫獨相與盟,君若綴斿,不得舉手。劉歆以爲五月二日魯、趙分。
二十年「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爲陳慶虎、慶寅蔽君之明,邾庶其有叛心,後庶其以漆、閭丘來奔,陳殺二慶。劉歆以爲八月秦、周分。
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爲?欒盈將犯君,後入于曲沃。劉歆以爲七月秦、晉分。
「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爲宿在軫、角,楚大國象也。後楚屈氏譖殺公子追舒,齊慶封脅君亂國。劉歆以為八月秦、周分。
二十三年「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爲後衛侯入陳儀,寗喜弑其君剽。劉歆以爲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二十四年「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旣」。劉歆以爲五月魯、趙分。
「八月癸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爲比食又旣,象陽將絶,夷狄主上國之象也。後六君弑,楚子果從諸侯伐鄭,滅舒鳩,魯往朝之,卒主中國,伐吴討慶封。劉歆以爲六月?、趙分。
二十七年「十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爲禮義將大滅絶之象也。時吴子好勇,使刑人守門;蔡侯通於世子之妻莒不早立嗣。後閽戕吴子,蔡世子般弑其父,莒人亦弑君而庶子爭。劉向以爲自二十年至此歲,八年間日食七作,禍亂將重起,故天仍見戒也。後齊崔杼弑君,宋殺世子,北燕伯出奔,鄭大夫自外入而篡位,指略如董仲舒。劉歆以爲九月周、楚分。
昭公七年「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爲先是楚靈王弑君而立,會諸侯,執徐子,滅賴,後陳公子招殺世子,楚因而滅之,又滅蔡,後靈王亦弑死劉歆以爲二月魯、衞分。傳曰?侯問於士文伯曰:「誰將當日食?」對曰:「魯、衞惡之,衞大魯小。」公曰:「何故?」對曰:「去衞地,如魯地,於是有災,其衞君乎?魯將上卿。」是歲,八月衞襄公卒,十一月魯季孫宿卒。?侯謂士文伯:「吾所問日食從矣,可常乎?」對曰:「不可。六物不同,民心不壹,事序不類,官職不則,同始異終,胡可常也?詩曰:『或宴宴居息,或盡顇事國。』其異終也如是。」公曰:「何謂六物?」對曰:「歲、時、日、月、星、辰是謂。」公曰:「何謂辰?」對曰:「日月之會是謂。」公曰:「詩所謂『此日而食,于何不臧』,何也?對曰:「不善政之謂也。國無政,不用善,則自取適于日月之災。故政不可不愼也,務三而已:一曰擇人,二曰因民,三曰從時。」此推日食之占循變復之要也。易曰:「縣象著明,莫大於日月。」是故聖人重之,載于三經。於易在豐之震曰:「豐其沛,日中見昧,折其右肱,亡咎。」於詩十月之交,則著卿士、司徒,下至趣馬、師氏,咸非其材。同於右肱之所折,恊於三務之所擇,明小人乗君子,隂侵陽之原也。
十五年「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劉歆以爲三月魯、衞分。
十七年「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爲時宿在畢,?國象也。?厲公誅四大夫,失衆心,以弑死。後莫敢復責大夫,六卿遂相與比周,專?國,君還事之。日比再食,其事在春秋後,故不載於經。劉歆以爲魯、趙分。左氏傳平子曰:「唯正月朔,慝未作,日有食之,於是乎天子不舉,伐鼓於社,諸侯用幣於社,伐鼓於朝,禮也。其餘則否。」太史曰:「在此月也,日過分而未至,三辰有災,百官降物,君不舉,避移時,樂奏鼓,祝用幣,史用辭,嗇夫馳,庶人走,此月朔之謂也。當夏四月,是謂孟夏。」説曰:正月謂周六月,夏四月,正陽純乾之月也。慝謂隂爻也,冬至陽爻起初,故曰復。至建巳之月爲純乾,亡隂爻,而隂侵陽,爲災重,故伐鼓用幣,責隂之禮。降物,素服也。不舉,去樂也。避移時,避正堂,須時移災復也。嗇夫,掌幣吏。庶人,其徒役也。劉歆以爲六月二日魯、趙分。
二十一年「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爲周景王老,劉子、單子專權,蔡侯朱驕,君臣不説之象也。後蔡侯朱果出奔,劉子、單子立王猛。劉歆以爲五月二日魯、趙分。
二十二年「十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爲宿在心,天子之象也。後尹氏立王子朝,天王居于狄泉。劉歆以爲十月楚、鄭分。
二十四年「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爲宿在胃,魯象也。後昭公爲季氏所逐。劉向以爲自十五年至此歲,十年間天戒七見,人君猶不寤。後楚殺戎蠻子,?滅陸渾戎,盜殺衞侯兄,蔡、莒之君出奔,吴滅巢,公子光殺王僚,宋三臣以邑叛其君。它如仲舒。劉歆以爲二月日魯、趙分。是月斗建辰。左氏傳梓愼曰:「將大水。」昭子曰:「旱也。日過分而陽猶不克,克必甚,能無旱乎!陽不克,莫將積聚也。」是歲秋,大雩,旱也。二至二分,日有食之,不爲災。日月之行也,春秋分日夜等,故同道;冬夏至長短極,故相過。相過同道而食輕,不爲大災,水旱而已。
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爲宿在心,天子象也。時京師微弱,後諸侯果相率而城周,宋中幾亡尊天子之心,而不衰城。劉向以爲時吳滅徐,而蔡滅沈,楚圍蔡,吴敗楚入郢,昭王走出。劉歆以爲二日宋、燕分。
定公五年「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爲後鄭滅許,魯陽虎作亂,竊寶玉大弓,季桓子退仲尼,宋三臣以邑叛。劉歆以爲正月二日燕、趙分。
十二年「十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爲後晉三大夫以邑叛,薛弑其君,楚滅頓、胡,越敗吴,衞逐世子。劉歆以爲十二月二日楚、鄭分。
十五年「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爲宿在柳,周室大壞,夷狄主諸夏之象也。明年,中國諸侯果累累從楚而圍蔡,蔡恐,遷于州來。晉人執戎蠻子歸于楚,京師楚也劉向以爲盜殺蔡侯,齊陳乞弑其君而立陽生,孔子終不用。劉歆以爲六月晉、趙分。
哀公十四年「五月庚申朔,日有食之」。在獲麟後。劉歆以爲三月二日齊、衞分。
凡春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日食三十六。糓梁以爲朔二十六,晦七,夜二,二日一。公羊以爲朔二十七,二日七,晦二。左氏以爲朔十六,二日十八,晦一,不書日者二。
高帝三年十月甲戌晦,日有食之,在斗二十度,燕地也。後二年,燕王臧荼反,誅,立盧綰爲燕王,後又反,敗。
十一月癸夘晦,日有食之,在虚三度,齊地也。後二年,齊王韓信徙爲楚王,明年廢爲列侯,後又反,誅。
九年六月乙未晦,日有食之,旣,在張十三度。
惠帝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在危十三度。谷永以爲歲首正月朔日,是爲三朝,尊者惡之。
五月丁夘,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幾盡,在七星初。劉向以爲五月微隂始起而犯至陽,其占重。至其八月,宫車晏駕,有吕氏詐置嗣君之害。京房易傳曰:「凡日食不以晦朔者,名曰薄。人君誅將不以理,或賊臣將暴起,日月雖不同宿,隂氣盛,薄日光也。」
高后二年六月丙戌晦,日有食之。
七年正月已丑晦,日有食之,旣,在營室九度,爲宫室中。時高后惡之,曰:「此爲我也!」明年應。
文帝二年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婺女一度。
三年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在斗二十二度。
十一月丁卯晦,日有食之,在虚八度。
後四年四月丙辰晦,日有食之,在東井十三度。
七年正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景帝三年二月壬午晦,日有食之,在胃二度。
七年十一月庚寅晦,日有食之,在虚九度。
中元年十二月甲寅晦,日有食之。
中二年九月甲戌晦,日有食之。
三年九月戊戌晦,日有食之,幾盡,在尾九度。
六年七月辛亥晦,日有食之,在軫七度。
後元年七月乙巳,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十七度。
武帝建元二年二月丙戌朔,日有食之,在奎十四度。劉向以爲奎爲卑賤婦人,後有衞皇后自至微興,卒有不終之害。
三年九月丙子晦,日有食之,在尾二度。五年正月己巳朔,日有食之。
元光元年二月丙辰晦,日有食之。
七月癸未,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八度。劉向以爲前年高園便殿災,與春秋御廩災後日食於翼、軫同。其占,内有女變,外爲諸侯。其後陳皇后廢,江都、淮南、衡山王謀反,誅。日中時食從東北,過半,晡時復。
元朔二年二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胃三度。
六年十一月癸丑晦,日有食之。
元狩元年五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柳六度。京房易傳推以爲是時日食從旁右,法曰君失臣。明年丞相公孫弘薨。日食從旁左者,亦君失臣;從上者,臣失君;從下者,君失民。
元鼎五年四月丁丑晦,日有食之,在東井二十三度。
元封四年六月己酉朔,日有食之。
太始元年正月乙巳晦,日有食之。
四年十月甲寅晦,日有食之,在斗十九度。
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不盡如鉤,在亢二度。晡時食從西北,日下晡時復。
昭帝始元三年十一月壬辰朔,日有食之,在斗九度,燕地也。後四年,燕剌王謀反,誅。
元鳳元年七月己亥晦,日有食之,幾盡,在張十二度。劉向以為己亥而既,其占重。後六年,宫車晏駕,卒以亡嗣。
宣帝地節元年十二月癸亥晦,日有食之,在營室十五度。
五鳳元年十二月乙酉朔,日有食之,在婺女十度。
四年四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在畢十九度。是爲正月朔,慝未作,左氏以爲重異。
元帝永光二年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在婁八度。
四年六月戊寅晦,日有食之,在張七度。
建昭五年六月壬申晦,日有食之,不盡如鉤,因入。
成帝建始三年十二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其夜未央殿中地震。谷永對曰:「日食婺女九度,占在皇后。地震蕭牆之内,咎在貴妾二者俱發,明同事異人,共掩制陽,將害繼嗣也。亶日食,則妾不見;亶地震,則后不見。異日而發,則似殊事;亡故動變,則恐不知。是月后妾當有失節之郵,故天因此兩見其變。若曰,違失婦道,隔遠衆妾,妨絶繼嗣者,此二人也。」杜欽對亦曰:「日以戊申食,時加未。戊,土也,中宫之部。其夜殿中地震,此必適妾將有爭寵相害而爲患者。人事失於下,變象見於上。能應之以德,則咎異消;忽而不戒,則禍敗至。應之,非誠不立,非信不行。」
河平元年四月己亥晦,日有食之,不盡如鉤,在東井六度。劉向對曰:「四月交於五月,月同孝惠,日同孝昭。東井,京師地,且旣,其占恐害繼嗣。」日蚤食時,從西南起。
三年八月乙卯晦,日有食之,在房。
四年三月癸丑朔,日有食之,在昴。
陽朔元年二月丁未晦,日有食之,在胃。
永始元年九月丁巳晦,日有食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對曰:「元年九月日蝕,酒亡節之所致也。獨使京師知之,四國不見者,若曰,湛湎于酒,君臣不别,禍在内也。」
永始二年二月乙酉晦,日有食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對曰:「今年二月日食,賦斂不得度,民愁怨之所致也。所以使四方皆見,京師隂蔽者,若曰,人君好治宫室,大營墳墓,賦斂兹重,而百姓屈竭禍在外也。」
三年正月己卯晦,日有食之。
四年七月辛未晦,日有食之。
元延元年正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哀帝元壽元年正月辛丑日有食之,不盡如鉤,在營室十度,與惠帝七年同月日。
二年三月壬辰晦,日有食之。
平帝元始元年五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在東井。
二年九月戊申晦,日有食之,旣。
凡漢著紀十二世,二百一十二年,日食五十三,朔十四,晦三十六,先晦一日三。
成帝建始元年八月戊午,晨漏未盡三刻,有兩月重見。京房傳曰:「『婦貞厲,月幾望,君子征,凶。』言君弱而婦彊,爲隂所乗,則月並出。晦而月見西方謂之朓,朔而月見東方謂之仄慝,仄慝則侯王其肅,朓則侯王其舒。」劉向以爲朓者疾也,君舒緩則臣驕慢,故日行遟而月行疾也。穴慝者不進之意,君肅急則臣恐懼,故日行疾而月行遲,不敢迫近君也。不舒不急,以正失之者,食朔日。劉歆以爲舒者侯王展意顓事,臣下促急,故月行疾也。肅者王侯縮朒不任事,臣下㢮縱,故月行遟也。當春秋時,侯王率多縮朒不任事,故食二日穴慝者十八,食晦日朓者一,此其效也。考之漢家,食晦朓者三十六,終亡二日穴慝者,歆説信矣。此皆謂日月亂行者也。
元帝永光元年四月,日色青白,亡景,正中時有景亡光。是夏寒,至九月,日乃有光。京房易傳曰:「美不上人,兹謂上弱,厥異日白,七日不温。順亡所制兹謂弱,知,日白,體動而寒。弱而有任,兹謂不亡,日白不温,明不動。辟諐公行,兹謂不伸,厥異曰黑,大風起,天無雲,日光晻。不難上政,兹謂見過,日黑居穴,大如彈丸。」
成帝河平元年正月壬寅朔,日月俱在營室,時日出赤。二月癸未,日朝赤,且入又赤,夜月赤。甲申,日出赤如血,亡光,漏上四刻半,乃頗有光,燭地赤黄,食後乃復。京房易傳曰:「辟不聞道兹謂亡,厥異日赤。」三月乙未,日出黄,有黑氣大如錢,居日中央。京房易傳曰:「祭天不順兹謂逆,厥異日赤,其中黑。聞善不予,兹謂失知,厥異日黄。」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故聖王在上,緫命羣賢,以亮天功,則日之光明,五色備具,燭燿亡主;有主則爲異,應行而變也。色不虚改,形不虚毁,觀日之五變,足以監矣。故曰「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此之謂也。
嚴公七年「四月辛卯夜,?星不見,夜中星隕如雨」。董仲舒、劉向以爲常星二十八宿者,人君之象也;衆星,萬民之類也。列宿不見,象諸侯微也;衆星隕墜,民失其所也。夜中者,爲中國也。不及地而復,象齊桓起而救存之也。鄉亡桓公,星遂至地,中國其良絶矣。劉向以爲夜中者,言不得終性命,中道敗也。或曰象其叛也,言當中道叛其上也。天垂象以視下,將欲人君防惡遠非,愼卑省微,以自全安也。如人君有賢明之材,畏天威命,若高宗謀祖已,成王泣金縢,改過修正,立信布德,存亡繼絶,修廢舉逸,下學而上達,裁什一之税,復三日之役,節用儉服,以惠百姓,則諸侯懷德,士民歸仁,災消而福興矣。遂莫肻改寤,法則古人,而各行其私意,終於君臣乖離,上下交怨。自是之後,齊、宋之君弑,譚、遂、邢、衞之國滅,宿遷於宋,蔡獲於楚,晉相弑殺,五世乃定,此其效也。左氏傳曰:「?星不見,夜明也;星隕如雨,與雨偕也。」劉歆以爲晝象中國,夜象夷狄。夜明,故常見之星皆不見,象中國微也。「星隕如雨」,如,而也,星隕而且雨,故曰「與雨偕也」,明雨與星隕,兩變相成也。洪範曰:「庶民惟星。」易曰:「雷雨作,解。」是歲歲在玄枵,齊分壄也。夜中而星隕,象庶民中離上也。雨以解過施,復從上下,象齊桓行伯復興周室也,周四月,夏二月也,日在降婁,魯分壄也。先是,衞侯朔奔齊,衞公子黔牟立,齊帥諸侯伐之,天子使使救衞。魯公子溺顓政,會齊以犯王命,嚴弗能止,卒從而伐衞,逐天王所立。不義至甚,而自以爲功。民去其上,政繇下作,尤著,故星隕於魯,天事常象也。
成帝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過中,星隕如雨,長一二丈,繹繹未至地滅,至雞鳴止。谷永對曰「日月星辰燭臨下土,其有食隕之異,則遐邇幽隱靡不咸睹。星辰附離于天,猶庶民附離王者也。王者失道,綱紀廢頓,下將叛去,故星叛天而隕,以見其象。春秋記異,星隕最大,自魯嚴以來,至今再見。臣聞三代所以喪亡者,皆繇婦人羣小,湛湎於酒。書云:『乃用其婦人之言,四方之逋逃多罪,是信是使。』詩曰:『赫赫宗周、襃姒烕之。』『顚覆厥德,荒沈于酒。』及秦所以二世而亡者,養生大奢,奉終大厚。方今國家兼而有之,社稷宗廟之大憂也。」京房易傳曰:「君不任賢,厥妖天雨星。」
文公十四年「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董仲舒以爲孛者惡氣之所生也。謂之孛者,言其孛孛有所妨蔽,闇亂不明之貌也。北斗,大國象。後齊、宋、魯、莒、?皆弑君。劉向以爲君臣亂於朝,政令虧於外,則上濁三光之精,五星嬴縮,變色逆行,甚則爲孛。北斗,人君象;孛星,亂臣?,篡殺之表也。星傳曰「魁者,貴人之牢」。又曰「孛星見北斗中,大臣諸侯有受誅者」。一曰魁爲齊、?。夫彗星較然在北斗中,天之視人顯矣,史之有占明矣,時君終不改寤。是後,宋、魯、莒、?、鄭、陳六國咸弒其君,齊再弑焉。中國旣,亂夷狄並侵,兵革從横,楚乗威席勝,深入諸夏,六侵伐,一滅國,觀兵周室。?外滅二國,内敗王師,又連三國之兵大敗齊師于鞌,追亡逐北,東臨海水,威陵京師,武折大齊。皆孛星炎之所及,流至二十八年。星傳又曰:「彗星入北斗,有大戰。其流入北斗中,得名人;不入,失名人。」宋華元,賢名大夫,大棘之戰,華元獲於鄭,傳舉其效云。左氏傳曰有星孛北斗,周史服曰:「不出七年,宋、齊、晉之君皆將死亂。」劉歆以爲北斗有環域,四星入其中也。斗,天之三辰,綱紀星也。宋、齊、晉,天子方伯,中國綱紀。彗所以除舊布新也。斗七星,故曰不出七年。至十六年,宋人弑昭公;十八年,齊人弑懿公;宣公二年,晉趙穿弑靈公。
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董仲舒以爲大辰心也,心爲明堂,天子之象。後王室大亂,三王分爭,此其效也劉向以爲星傳曰「心,大星,天王也。其前星,太子;後星,庶子也。尾爲君臣乖離。」孛星加心,象天子適庶將分爭也。其在諸侯,角、亢、氐,陳、鄭也;房、心,宋也。後五年,周景王崩,王室亂,大夫劉子、單子立王猛,尹氏、召伯、毛伯立子鼂。子鼂,楚出也。時楚彊,宋、衞、陳、鄭皆南附楚。王猛旣卒,敬王即位,子鼂入王城,天王居狄泉,莫之敢納。五年,楚平王居卒,子鼂奔楚,王室乃定。後楚帥六國伐吴,吴敗之于雞父,殺獲其君臣。蔡怨楚而滅沈,楚怒,圍蔡。吳人救之,遂爲柏舉之戰,敗楚師,屠郢都,妻昭王母,鞭平王墓。此皆孛彗流炎所及之效也。左氏傳曰:「有星孛于大辰,西及漢。申繻曰:『彗,所以除舊布新也,天事恒象。今除於火,火出必布焉。諸侯其有火災乎?』梓愼曰:『往年吾見,是其徵也。火出而見,今兹火出而章,必火入而伏,其居火也乆矣,其與不然乎?火出,於夏爲三月,於商爲四月,於周爲五月。夏數得天,若火作,其四國當之,在宋、衞、陳、鄭乎?宋,大辰之虛;陳,太昊之虛;鄭,祝融之虛:皆火房也。星孛及漢;漢,水祥也。衛,顓頊之虛,其星爲大水。水,火之牡也。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不過見之月。』」明年「夏五月,火始昏見,丙子風。梓愼曰:『是謂融風,火之始也。七日其火作乎?』戊寅風甚,壬午太甚,宋、衞、陳、鄭皆火。」劉歆以爲大辰,房、心、尾也,八月心星在西方,孛從其西過心東及漢也。宋,大辰虛,謂宋先祖掌祀大辰星也。陳,太昊虛,虙羲木德火所生也,鄭,祝融虛,髙辛氏火正也。故皆爲火所舍。衞,顓頊虛,星爲大水,營室也。天星旣然,又四國失政相似,及爲王室亂皆同。
哀公十三年「冬十一月,有星孛于東方」。董仲舒、劉向以爲不言宿名者,不加宿也。以辰乗日而出,亂氣蔽君明也。明年,春秋事終。一曰,周之十一月,夏九月,日在氐。出東方者,軫、角、亢也。軫,楚;角、亢,陳、鄭也。或曰角、亢大國象,爲齊、晉也。其後楚滅陳,田氏篡齊,六?分晉,此其效也。劉歆以爲孛,東方大辰也,不言大辰,旦而見與日爭光,星入而彗猶見。是歳再失閏,十一月實八月也。日在鶉火,周分野也。十四年冬,「有星孛」,在獲麟後。劉歆以爲不言所在,官失之也。
髙帝三年七月,有星孛于大角,旬餘乃入。劉向以爲是時項羽爲楚王,伯諸侯,而漢已定三秦,與羽相距熒陽,天下歸心於漢,楚將滅,故彗除王位也。一曰,項羽阬秦卒,燒宫室,弑義帝,亂王位,故彗加之也。
文帝後七年九月,有星孛于西方,其夲直尾、箕,末指虛、危,長丈餘,及天漢,十六日不見。劉向以爲尾宋地,今楚彭城也。箕爲燕,又爲吳、越、齊。宿在漢中,負海之國水澤地也。是時景帝新立,信用鼂錯,將誅正諸侯王,其象先見。後三年,吳、楚、四齊與趙七國舉兵反,皆誅滅云。
武帝建元六年六月,有星孛于北方。劉向以爲明年淮南王安入朝,與太尉武安侯田蚡有邪謀,而陳皇后驕恣,其後陳后廢,而淮南王反,誅。
八月,長星出于東方,長終天,三十日去。占曰:「是爲蚩尤旗,見則王者征伐四方。」其後兵誅四夷,連數十年。
元狩四年四月,長星又出西北,是時伐胡尤甚。
元封元年五月,有星孛于東井,又孛于三台。其後江充作亂,京師紛然。此明東井、三台爲秦地効也。
宣帝地節元年正月,有星孛于西方,去太白二丈所。劉向以爲太白爲大將,彗孛加之,掃滅象也。明年,大將軍霍光薨,後二年家夷滅。
成帝建始元年正月,有星孛于營室,青白色,長六七丈,廣尺餘。劉向、谷永以爲營室爲後宫懷任之象,彗星加之,將有害懷任絶繼嗣者。一曰,後宫將受害也。其後許皇后坐祝詛後宫懷姙者廢。趙皇后立妹爲昭儀,害兩皇子,上遂無嗣。趙后姉妹卒皆伏辜。
元延元年七月辛未,有星孛于東井,踐五諸侯,出河戒北率行軒轅、太微,後日六度有餘,晨出東方。十三日夕見西方,犯次妃、長秋、斗、塡,蠡炎再貫紫宫中。大火當後,達天河,除於妃后之域。南逝度犯大角、攝提,至天市而按節徐行,炎入市,中旬而後西去,五十六日與倉龍俱伏。谷永對曰:「上古以來,大亂之極,所希有也。察其馳騁驟步,芒炎或長或短,所歷奸犯,内爲後宫女妾之害,外爲諸夏叛逆之禍。」劉向亦曰:「三代之亡,攝提易方;秦、項之滅,星孛大角。」是歳,趙昭儀害兩皇子。後五年,成帝崩,昭儀自殺。哀帝即位,趙氏皆免官爵,徙遼西。哀帝亡嗣。平帝即位,王莽用事,追廢成帝趙皇后、哀帝傅皇后,皆自殺。外家丁、傅皆免官爵,徙合浦,歸故郡。平帝亡嗣,莽遂篡國。
釐公十六年「正月戊申朔,隕石于宋,五,是月六鶂退飛過宋都」。董仲舒、劉向以爲象宋襄公欲行伯道將自敗之戒也。石隂類,五陽數,自上而隕,此隂而陽行,欲髙反下也。石與金同?,色以白爲主,近白祥也。鶂水鳥,六隂數,退飛,欲進反退也。其色青,青祥也,屬於貌之不恭。天戒若曰,德薄國小,勿持炕陽,欲長諸侯,與彊大爭,必受其害。襄公不寤,明年齊桓死,伐齊喪,執滕子,圍曹,爲盂之會,與楚爭盟,卒爲所執。後得反國,不悔過自責,復會諸侯伐鄭,與楚戰于泓,軍敗身傷,爲諸侯笑。左氏傳曰:隕石,星也;鶂退飛,風也。宋襄公以問周内史叔興曰:「是何祥也?吉凶何在?」對曰:「今兹魯多大喪,明年齊有亂,君將得諸侯而不終。」退而告人曰:「是隂陽之事,非吉凶之所生也。吉凶繇人,吾不敢逆君故也。」是歳,魯公子季友、鄫季姬、公孫兹皆卒。明年齊桓死,適庶亂。宋襄公伐齊行伯,卒爲楚所敗。劉歆以爲是歲歲在壽星,其衝降婁。降婁,魯分壄也,故爲魯多大喪。正月,日在星紀,厭在玄枵。玄枵,齊分壄也。石,山物;齊,大嶽後。五石象齊桓卒而五公子作亂,故爲明年齊有亂。庶民惟星,隕於宋,象宋襄將得諸侯之衆,而治五公子之亂。星隕而鶂退飛,故爲得諸侯而不終。六鶂象後六年伯業始退,執於盂也。民反德爲亂,亂則妖災生,言吉凶繇人,然后隂陽衝厭受其咎。齊、魯之災非君所致,故曰「吾不敢逆君故也」。京房易傳曰:「距諫自彊,兹謂郤行,厥異鶂退飛。適當黜,則鶂退飛。」
惠帝三年,隕石緜諸壹。
武帝征和四年二月丁酉,隕石雍,二,天晏亡雲,聲聞四百里。
元帝建昭元年正月戊辰,隕石梁國,六。
成帝建始四年正月癸卯,隕石槀,四,肥累,一。
陽朔三師古曰東年二月壬戌,隕石白馬,八。
鴻嘉二年五月元延四年三月隕石都癸未,隕石杜衍,三。
關,二。
哀帝建平元年正月丁未,隕石北地,十。其九月甲辰,隕石虞,二。
平帝元始二年六月,隕石鉅鹿,二。
自惠盡平,隕石凡十一,皆有光燿雷聲,成、哀尤屢。
前漢五行志卷第七下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