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君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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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03:09

周君墓誌銘

君以嘉靖某年月日卒。先是,其子詩試禮部下第還,㑹大司成奏言:監學法久壞,天下士雲㑹京師,一旦不爲有司所錄,往往去居家自便,六舘幾空,非所以爲太平之觀。乞下所在長吏,敦遣至京修舍法,以幾化成之效。有不如詔者罪之。制曰:可。於是詩在南雍間,歲不歸,不見君之殁。君殁又不以疾,可痛也。君之配,先十年卒,詩與其弟諫、訓、謨、啟攢與君合葬於縣郭外小虞浦之原。請銘于余,泣且言曰:先人少遭閔凶,孤露無依,寄于吾外家,與先妣誓志自立,從里師學無所成,爲農賈又不能就。已而入縣書獄。詩時爲童子,縣令見其文而愛之,以是待吾先人,不與他從事比。然其敎子不爲,一切優游而已。先妣獨嚴迫,不少假貸。嘗曰:吾爲生良苦,汝宜自勉。吾見某某,皆以貧賤發迹,汝能自立,無忘吾言。先妣尋卒,先人井臼之事,身自爲之,前此不問也。蓋不欲使兒軰與聞,懼用志之分。詩所與遊者,年皆與先人若。先人益和光如已友。葢游吾父子間者,懽然無間也。念吾祖之蚤殁,每祭輙,澘然淚下,歎處世之難,不敢少自宴逸。比詩獲舉於鄉,始用自適。而詩方卒業太學,待試於禮部,幾斗升之禄,而天之降割,遂至於此。自念家故,微先君先妣,勤一生之力,俾有田廬,使詩兄弟得専志於學,視前世以孤童自奮者,不及詩逺矣。而不一日養,尤可痛也。願夫子賜之銘。按其友沈孝狀云云。詩語良然。君諱寰,字民服,年四十有九。孺人姓金氏,年三十有八。葬以甲子正月日也。嗚呼。人子之痛,何有窮乎!余聞君爲從事時,巡撫都御史嘗捕人,誤以同姓名繫南京司冦獄,論死。其父老矣,且無子,訴于縣,君爲言。縣令即日上狀白其?,取其人,還其所,全活類是。稽之於古,後當有興者。是爲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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