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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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20:09

又劄子

臣此者伏奉詔書。以臣再乞致仕。未賜允俞。恩旨稠重。伏讀感涕。臣自熈寧元年。?有陳乞。迨今四年之間。凡八上表章。五具劄子。其懇悃迫切。言意重複。干冒天慈。煩黷聖聽。固已可厭而可責矣。而蒙陛下未加誅譴。曲爲優容。八被詔音。丁寧慰譬。此天地父母之仁。可謂至矣。然臣猶有不得巳者。臣前甞奏述古之爲臣,不必伏於床枕,然後稱疾,不待廢其支體,然後辭官。但其心力已衰,不能勉彊,則自冝知止而不可貪榮。此臣前次陳乞之時,所志止於如此爾。蓋自守亳迨今,又已四年,身比前日加老,則氣血比前日益衰,而疾病比前日益不支持,但未伏床枕,廢支體爾。此臣不能自已者也。臣竊伏思聖君久巳察臣區區,而未允其請者,必以臣歴事三朝,最爲舊物,聖恩眷眷,未忍廢棄,而年又未及,去之太早耳。然臣前又甞奏述今之致仕,與古之人不同,恩禮優幸,不爲廢棄,至於年未及而早去,亦今昔人臣常事。臣竊見實録所載,太宗時有太常少卿孔承恭者,年?六十一,便乞致仕。太宗皇帝欣然許之,仍特降詔書襃奬,以敦勸人倫。蓋當時議者不以朝廷許承恭早去爲非,而但稱承恭之善,又以有臣如此,可以勸勵風俗,自爲朝廷羙事也。欲望聖慈少紆聽覽,果若致仕優幸,不爲廢棄,雖年未及,又議者不以爲非,而反爲朝廷羙事,則理無可疑。而臣若蒙哀憐,得遂其請,則上不損朝廷之體,下不失優倖之恩,而又竊知止之名,爲一時之佳事,則臣之受賜者多矣。臣不勝意迫言煩,惶懼激切,俯伏待罪之至。今取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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