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惟録志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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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10:24

罪惟録志卷之一

天文志縂論

三才並行,頋?天地之所以位與賛?由人以知天象或即舛戾寔人亊之應,而立教者尊稱之曰天,以警人云。乃有不可觧者,自人事??有無不分徴列宿,列宿,天未?能名之,名之自人繄?誰其名之輙?唯々惟命,應莫?可知。名之而受,則位之,賛之而亦受,?必然也。今持斗七星名可以已病,則列宿亦神矣。至髙者不可犯,乃或堕地   為火為石。火其性然。石則可即視可持㺯以地所有而為借之以形。其殞廢又不可觧矣。日與月有法。可立取水火□日月至高。引陳咫尺。又雷電霜雪等。皆由地氣所致□天遠而附身于天。嗟乎。天与地豈两哉。君子曰。天以人事救之,近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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