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堂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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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05:23

平堂記

法曹於州爲卑官,而其責爲最重。凡州之屬邑有大訟,舉以上府,府有司師聽而成之,報具而法曹當其罪。當平則執誅受杖,俱無?人;一失其平,則有吞恨而死者。此其爲責不已重乎?竊嘗念刑者有成無變,君子於是乎盡心。苟不用愼而濫爲橫入,則豈徒得罪于不可欺之氓人,將必有隂禍鬼誅,雖疾走而不得逃者,以災其身而敗其家。此古人所以?具獄而哭者也。漢虞經爲郡縣獄吏,案法平恕,嘗曰:于公髙門而定國至丞相,吾決獄六十年矣。雖不及于公,其庶幾乎。子孫何必不至九卿。經後有孫升卿,位果通顯。升卿謂其子曰:吾事君直道行已,無愧,所悔爲朝歌長時,殺賊數百人,其中何能不有?者。自爾二十餘年,家門不増一口,斯獲罪於天也。嗟乎!虞經用法平恕,六十年僅得一孫貴耳。升卿一殺不辜,遂受咎罰。其?如此,得不銘丹筆以爲決讞戒耶。某不肖,來爲永嘉法叅軍,恪居惕慄,所以奉三尺者惟謹念將自飭,即便宇而名曰平堂,且道所以名之意。後之君子不韙是名,則今日修椽大屋,易爲馬廐車庫奴婢室也必矣。尚期有以辨予心者,庶無廢扵。斯堂。年月姓名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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