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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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18:01

沈德四

直隸華亭人。祖母疾,刲股療之,愈。已而祖父疾,又刲肝作湯進之,亦愈。洪武二十六年被旌,尋授太常贊禮郎。上元姚金玉、昌平王德兒亦以刲肝愈母疾,與德四同旌。至二十七年九月,山東守臣言:“日照民江伯兒母疾,割脇肉以療,不愈。禱岱嶽神,母疾瘳,願殺子以祀。已果瘳,竟殺其三歲兒。”帝大怒曰:“父子天倫至重,禮父服長子三年。今小民無知,滅倫害理,亟宜治罪。”遂逮伯兒,杖之百,遣戍海南。因命議旌表例,禮臣議曰:“人子事親,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有疾則醫藥籲禱,迫切之情,人子所得爲也。至臥氷割股,上古未聞。倘父母止有一子,或割肝而䘮生,或臥氷而致死,使父母無依,宗祀永絶,反爲不孝之大。皆由愚昩之徒,尚詭異,駭愚俗,希旌表,規避里徭。割股不已,至於割肝,割肝不已,至於殺子,違道傷生,莫此爲甚。”自今父母有疾,療治罔功,不得已而臥氷割股,亦聽其所爲,不在旌表例。制曰:“可。”永樂間,江陰衛卒徐佛保等復以割股被旌,而掖縣張信、金吾右衛總旗張法保援李德成故事,俱擢尚寶丞。迨英、景以還,卽割股者亦格於例不以聞,而所旌大率皆廬墓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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