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讎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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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5:09

復讎議状

先王立禮?以進人也,明罰?以齊政也。夫枕干讎敵,人子之議;誅罪禁亂,王政之綱。然則無義不可以訓人,亂綱不可以明法。故聖人 禮理内,?法防外,使夫守法者不以禮 刑,居禮者不以法傷義。然後能暴亂不作,㢘恥以興,天下?以直道而行也。?見同州下邽人徐元慶,先時父為縣吏趙師藴?殺君鬻身庸保為父報讎,手刄師藴,束身歸罪,雖古烈者,亦何以多?誠足以激清名教,旁感忍辱義士之靡者也。然按之國章,殺人者死,則國家畫一之法也。法之不二,元慶宜伏辜。又按禮経父讎不同天,亦國家勸人之敎也。敎之不苟,元慶不宜誅。然臣聞昔刑之?生,本以遏亂,仁之?利,盖以崇徳。今元慶報父之 意,非亂也,行子之道義能仁也。仁而無利,與亂同誅,是曰䏻刑,未可以訓。元慶之可顯宥於此矣。然則祁由正生,理必亂作。昔禮防至宻,其弊不勝,先王?以明刑,本寔由此。今儻義元慶之節, 國之刑,将為後圖,政必多難,則元慶之罪不可 也。何者?人必有子,子必有親,親親相讎,其亂誰救?聖人作始,必圖其終,非一朝一夕之故,?以全其政也。故曰:信人之義,其政不行。且夫以?義而害公法,仁者不為;以公法而徇?莭,王道不設。元慶之?以仁髙振古義,伏當時,以其能忘生而及扵徳也。今若?元慶之罪以利其生,是奪其徳而 其義非,?謂殺身成仁,全死無生之莭也。如臣等?見,謂宜正國之法,寘之以刑,然後旌其閭墓,嘉其徽烈,可使天下直道而行,編之扵令,永為國典。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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