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卷二百十六 列傳第一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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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17:47
明史卷二百十六 列傳第一百四
總裁官總理事務經筵講官少保兼大子太保保和殿大學士兼管吏部户部尚書敕修
吳山 陸樹聲
瞿景淳田一儁
黄鳳翔余繼登
馮琦王圖
翁正春 劉應秋
唐文獻李騰芳
蔡毅中 公鼐
羅喻義 姚希孟
許士柔 顧錫疇
吳山
字曰靜,高安人。嘉靖十四年進士及第。授編修。累官禮部左侍郎。三十五年改吏部。尋代王用賓爲禮部尚書。明年加太子太保。山與嚴嵩鄉里。嵩子世蕃介大學士李本飲山,欲與爲婚姻。山不可,世蕃不悦而罷。帝欲用山内閣,嵩密阻之。府丞朱隆禧者,考察罷官,獻方術,得加禮部侍郎。及卒請卹,山執不與。裕、景二邸並建,國本未定。三十九年冬,帝忽諭禮部具景王之藩儀。嵩知帝激於郭希顔疏,欲覘人心,諷山留王。山曰“中外望此久矣。”立具儀以奏,王竟之藩。司禮監黄錦嘗竊語山曰:“公他日得爲編氓幸矣。王之藩,非帝意也。”明年二月朔,日當食,微陰。曆官言:“日食不見,即同不食。”嵩以爲天眷,趣部急上賀,侍郎袁煒亦爲言。山仰首曰:“日方虧,將誰欺耶?”仍捄䕶如常儀。帝大怒,山引罪。帝謂山守禮無罪,而責禮科對狀。給事中李東華等震懼,劾山請與同罪。帝乃責山賣直沽名,停東華俸。嵩言罪在部臣。帝乃貰東華等,命姑識山罪。吏科梁夢龍等見帝怒山甚,又惡專劾山,乃并吏部尚書吳鵬劾之。詔鵬致仕,山冠帶閒住。時皆惜山而深快鵬之去。穆宗即位,召爲南京禮部尚書,堅辭不赴。卒,贈少保,諡文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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