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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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18:06

谷大用

者,瑾掌司禮監時提督西厰,分遣官校遠出偵事。江西南康民吳登顯等五月五日爲競渡,誣以擅造龍舟,籍其家,天下皆重足屏息。建鷹房草場於安州,奪民田無數。瑾誅,大用辭西厰。未幾,帝復欲用之,大學士李東陽力諫乃止。六年,劉六、劉七反,命大用總督軍務,偕伏羌伯毛鋭、兵部侍郎陸完討之。大用駐臨淸,召邊將許恭、卻永、江彬、劉暉等入内地聽調遣,久之無功。會賊過鎭江狼山,遇颶風舟覆,陸完兵至殲之。遂封大用弟大亮爲永淸伯。而先是平寘鐇時,其兄大寛已封高平伯矣,義子冒陞賞者不可勝紀。世宗立,以迎立功,賜金幣。給事中閻閎極論之。尋降奉御,居南京。已,召守康陵。嘉靖十年籍其家。

魏彬當瑾時總三千營。瑾誅,代掌

司禮監。其年敘寧夏功,封弟英鎭安伯,馬永成兄山亦封平凉伯。世宗立,彬不自安,爲英辭伯爵。詔改都督同知,世襲錦衣指揮使。給事中楊秉義、徐景嵩、吳嚴皆言彬附和逆瑾,結姻江彬,宜置極典。帝宥不問。已而御史復論之,始令閒住。

張忠,霸州人。正德時御馬太監,與司

禮張雄、東厰張鋭並侍豹房用事,時號“三張”性皆兇悖。忠利大盜張茂財,結爲弟,引入豹房,侍帝蹴鞠。而雄至,怨其父不愛己,致自宮,拒不見。同儕勸之,乃垂簾杖其父,然後相抱泣,其無人理如此。鋭以捕妖言功,加祿至一百二十名。每緝事,先令邏卒誘人爲奸,乃捕之,得賄則釋,往往以危法中人。三人並交通宸濠,受臧賢、錢寧等賄,以助成其叛。寧王反,忠勸帝親征。其遮王守仁㨗,欲縱宸濠鄱陽,待帝自戰,皆忠之謀也。

是時又有吳經

者,尤親暱。帝南征,經先至揚州,嘗夜半燃炬通衢,遍入寡婦處女家,掠以出,號哭震遠近,許以金贖,貧者多自經。先是又有劉允者,以正德十年奉敕往迎烏斯藏僧,所齎金寶以百餘萬計,廷臣交章諫,不聽。允至成都,治裝歲餘,費又數十萬,公私匱竭。既至,爲番人所襲,允走免,將士死者數百人,盡亡其所齎。及歸,武帝已崩。世宗用御史王鈞等言,張忠、吳經發孝陵衛充軍,張雄、張鋭下都察院鞫治,允亦得罪。

世宗習見正德時宦侍之禍,

即位後,御近侍甚嚴,有罪撻之至死,或陳尸示戒。張佐、鮑忠、麥福、黃錦輩,雖由興邸舊人掌司禮、鹽督東廠,然皆謹飭不敢大肆。帝又盡撤天下鎭守内臣及典京營倉場者,終四十餘年不復設。故内臣之勢,惟嘉靖朝少殺云。

明史卷三百四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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