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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3:38

傳曰:“弃法律,逐功臣,殺太子,以妾爲妻,則火不炎上。”

說曰:火,南方,揚光煇爲明者也。其於王者,南面嚮明而治。書云:“知人則哲,能官人。”故堯舜舉群賢而命之朝,遠四佞而放諸壄。孔子曰:“浸潤之譛,膚受之愬,不行焉,可謂明矣。”賢佞分别,官人有序,帥由舊章,敬重功勳,殊别嫡庶,如此則火得其性矣。若乃信道不篤,或燿虚僞,讒夫昌,邪勝正,則火失其性矣。自上而降,及濫炎妄起,焚宗廟,燒宫館,雖興師衆,不能救也,是爲火不炎上。

魏明帝太和五年五月,清商殿災。初,帝爲平原王納河南虞氏爲妃,及即位,不以爲后,更立典虞車土卒毛嘉女爲后。后本仄微,非所冝升,以妾爲妻之罰也。

青龍元年六月,洛陽宫鞠室災。二年四月,崇華殿災,延于南閤,繕復之。至三年七月,此殿又災。帝問髙堂隆:“此何咎也?於禮寧有祈禳之義乎?”對曰:“夫災變之發,皆所以明教誡也,惟率禮脩德可以勝之。易傳曰:‘上不儉,下不節,孽火燒其室。’又曰:‘君髙其臺,天火爲災。’此人君苟飾宫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應之以旱,火從髙殿起也。桉舊占曰:“災火之發,皆以臺榭宫室爲誡。’今冝罷散作役,務從節約,清掃所災之處,不敢於此有所營造,萐莆嘉禾必生此地,以報陛下虔恭之德。”帝不從,遂復崇華殿,改曰九龍,以郡國前後言龍見者九,故以爲名。多弃法度,疲衆逞欲,以妾爲妻之應也。

吴孫亮建興元年十二月,武昌端門災,改作端門又災。内殿門者,號令所出;殿者,聽政之所。是時諸葛恪執政,而矜慢放肆,孫峻揔禁旅,而險害終著。武昌,孫氏尊號所始。天戒若曰,冝除其貴要之首者。恪果喪衆殄人,峻授政於綝,綝廢亮也。或曰,孫權毁徹武昌以增太初宫,諸葛恪有遷都意,更起門殿,事非時冝,故見災也。京房易傳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燒宫。”

太平元年二月朔,建鄴火,人之火也。是秋,孫綝始執政,矯以亮詔殺吕據、滕胤。明年,又輒殺朱異。弃法律逐功臣之罰也。

孫休永安五年二月,城西門北樓災。六年十月,石頭小城火,燒西南百八十丈。是時嬖人張布專擅國勢,多行無禮,而韋昭、盛沖終斥不用,兼遣察戰等爲内史,驚擾州郡,致使交趾反亂,是其咎也。

孫皓建衡二年三月,大火,燒萬餘家,死者七百人。桉春秋齊火災。劉向以爲桓公好内,聽女口,妻妾數更之罰也。時皓制令詭暴,蕩弃法度,勞臣名士,誅斥甚衆,後宫萬餘,女謁數行。其中隆寵佩皇后璽綬者又多矣,故有大火。

武帝太康八年三月乙丑,震災西閤楚王所止坊及臨商觀牎。十年四月癸丑,崇賢殿災。十月庚辰,含章鞠室、脩成堂前廡、景坊東屋、暉章殿南閤火。時有上書曰:“漢王氏五侯,兄弟迭任,今楊氏三公,並在大位,故天變屢見,竊爲陛下憂之。”由是楊珧求退。是時帝納馮紞之間,廢張華之功,聽楊駿之讒,離衞瓘之寵,此逐功臣之罰也。明年,宫車晏駕。其後楚王承竊發之旨,戮害二公,身亦不免。震災其坊,又天意乎!

惠帝元康五年閏月庚寅,武庫火。張華疑有亂,先命固守,然後救火。是以累代異寳,王莽頭,孔子屐,漢髙祖斷白虵劔及二百萬人器械,一時蕩盡。是後愍懷見殺太子之罰也。天戒若曰,夫設險擊柝,所以固其國,儲積戎器,所以戒不虞。今冢嗣將傾,社稷將泯,禁兵無所復施,皇旅又將誰衞?帝后不悟,終喪四海,是其應也。張華、閻纂皆曰:“武庫火而氐羌反,太子見廢,則四海可知。”

八年十一月,髙原陵火。是時賈后凶恣,賈謐擅朝,惡積罪稔,冝見誅絶。天戒若曰,臣妾之不可者,雖親貴莫比,猶冝忍而誅之,如吾燔髙原陵也。帝旣眊弱,而張華又不納裴頠、劉卞之謀,故后遂與謐殺太子也。干寳以爲“髙原陵火,太子廢之應。漢武帝世,髙園便殿火,董仲舒對與此占同。”

永康元年,帝納皇后羊氏。后將入宫,衣中忽有火,衆咸怪之。永興元年,成都王遂廢后,處之金墉城。是後還立,立而復廢者四,又詔賜死,荀藩表全之。雖未還在位,然憂逼折辱,終古未聞,此孽火之應也。

永興二年七月甲午,尚書諸曹火起,延崇禮闥及閣道。夫百揆王化之本,王者弃法律之應也。後清河王覃入嗣,不終於位,又殺太子之罰也。

孝懷帝永嘉四年十一月,襄陽火,燒死者三千餘人。是時王如自號大將軍、司雍二州牧,衆四五萬,攻略郡縣。此下陵上,陽失其節之應也。

元帝太興中,王敦鎮武昌,武昌災,火起,興衆救之。救於此而發於彼,東西南北數十處俱應,數日不絶。舊說所謂“濫炎妄起,雖興師衆不能救之”之謂也。干寳以爲“此臣而君行,亢陽失節,是爲王敦陵上,有無君之心,故災也。”

永昌二年正月癸巳,京都大火。三月,饒安、東光、安陵三縣火,燒七千餘家,死者萬五千人。

明帝太寧元年正月,京都火。是時王敦威侮朝廷,多行無禮,内外臣下咸懷怨毒,極隂生陽也。

成帝咸和二年五月,京師火。

康帝建元元年七月庚申,吴郡災。

穆帝永和五年六月,震災石季龍太武殿及兩廟端門。震災月餘乃滅,金石皆盡。其後季龍死,大亂,遂滅亡。

海西公太和中,郗愔爲會稽太守,六月大旱災,火燒數千家,延及山隂倉米數百萬斛,炎煙蔽天,不可撲滅。此亦桓温强盛,將廢海西,極隂生陽之應也。

孝武帝寧康元年三月,京都風火大起。是時桓温入朝,志在陵上,少主踐位,人懷憂恐。此與太寧火事同。

太元十年正月,國子學生因風放火,焚房百餘間。是後考課不厲,賞黜無章,蓋有育才之名,而無牧賢之實,此不哲之罰先兆也。

十三年十二月乙未,延賢堂災。是月景申,螽斯則百堂及客館、驃騎府庫皆災。于時朝多?政,衰陵日兆,不哲之罰,皆有象?,主相不悟,終至亂亡。會稽王道子寵幸尼及姏母,各樹用其親戚,乃至出入宫掖,禮見人主。天戒若曰,登延賢堂及客館者多非其人,故災之也。又孝武帝更不立皇后,寵幸微賤張夫人,夫人驕妬,皇子不繁,乖“螽斯則百”之道,故災其殿焉。道子復賞賜不節,故府庫被災,斯亦其罰也。

安帝隆安二年三月,龍舟二乗災,是水沴火也。其後桓玄篡位,帝乃播越。天戒若曰,王者流遷,不復御龍舟,故災之耳。

元興元年八月庚子,尚書下舎曹火。時桓玄遥録尚書,故天火,示不復居也。

三年,盧循攻略廣州,刺史吴隱之閉城固守。其十月壬戌夜,火起,時百姓避宼盈滿城内,隱之懼有應賊者,但務嚴兵,不先救火。由是府舎焚蕩,燒死者萬餘人,因遂散潰,悉爲賊擒。

義熙四年七月丁酉,尚書殿中吏部曹火。九年,京都大火,燒數千家。十一年,京都所在大行火災,吴界尤甚。火防甚峻,猶自不絶。王弘時爲吴郡,晝在聽事,見天上有一赤物下,狀如信幡,遥集路南人家屋上,火即大發。弘知天爲之災,故不罪火主。此帝室衰微之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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