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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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20:09

劉肅

劉肅字才卿,威州洺水人。金興定二年詞賦進士。嘗爲尚書省令史,時有盗内藏官羅及珠,盗不時得,逮繫貨珠牙儈及藏吏,誣服者十一人,刑部議皆置極刑。肅執之曰:“盗無正贓,殺之寃。”金主怒。有近侍夜見肅,具道其旨,肅曰:“辨析寃獄,我職也。惜一己而戕十一人之命,可乎?”明日,詣省辨愈力。右司郎中張天綱曰:“吾爲汝具奏辨析之。”奏入,金主悟,囚得不死。調新蔡令。先時,縣賦民以牛多寡爲差,民匿不耕。肅至,命樹畜繁者不加賦,民遂殷冨。瀕淮民有竄入宋境,籍爲兵而優其糧,間有歸者,頗艱於衣食,時出怨言曰:“不如渡淮。”告者以謀叛論,肅曰:“淮限宋境一水耳,果欲叛,不難徃也。口雖言而心無實,凖律當杖八十。”奏可。繼擢户部主事。

金亡,依東平嚴實,辟行尚書省左司員外郎,又改行軍萬户府經歴。東平歳賦絲銀,復輸綿十萬兩、色絹萬匹,民不能堪,肅賛實奏罷之。壬子,世祖居潜邸,以肅爲邢州安撫使。肅興鐡冶,及行楮幣,公私賴焉。中統元年,擢真定宣撫使。時中統新鈔行,罷銀鈔不用。真定以銀鈔交通于外者,凡八千餘貫,公私囂然,莫知所措。肅建三策:一曰仍用舊鈔;二曰新舊兼用;三曰官以新鈔如數易舊鈔。中書從其第三策,遂降鈔五十萬貫。二年,授左三部尚書,官曹典憲,多所議定。未幾,兼商議中書省事。三年,致仕,給半俸。四年,卒,年七十六。

肅性舒緩,有執守,嘗集諸家易説,曰讀易備忘。後累贈推忠賛治功臣、榮禄大夫、上柱國、大司徒、邢國公,謚文獻。子憲,禮部侍郎;愻,大名路緫管。孫賡,翰林學士承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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