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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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2:47

宋均

字叔庠,南陽安衆人也。父伯,建武初為五官中郎將。均以父任為郎,時年十五,好經書,每休沐日,輒受業博士,通詩禮,善論難。至二十餘,調補辰陽長。其俗少學者而信巫鬼,均為立學校,禁絕淫祀,人皆安之。以祖母喪去官,客授潁川。

後為謁者。會武陵蠻反,圍武威將軍劉尚,詔使均乘傳發江夏奔命三千人往救之。旣至而尚已沒。會伏波將軍馬援至,詔因令均監軍,與諸將俱進,賊拒阸不得前。及馬援卒於師,軍士多溫溼疾病,死者太半。均慮軍遂不反,乃與諸將議曰:「今道遠士病,不可以戰,欲權承制降之何如?」諸將皆伏地莫敢應。均曰:「夫忠臣出竟,有可以安國家,專之可也。」乃矯制調伏波司馬呂种守沅陵長,命种奉詔書入虜營,告以恩信,因勒兵隨其後。蠻夷震怖,即共斬其大帥而降,於是入賊營,散其衆,遣歸本郡,為置長吏而還。均未至,先自劾矯制之罪。光武嘉其功,迎賜以金帛,令過家上冢。其後每有四方異議,數訪問焉。

遷上蔡令。時府下記,禁人喪葬不得侈長。均曰:「夫送終踰制,失之輕者。今有不義之民,尚未循化,而遽罰過禮,非政之先。」竟不肯施行。

遷九江太守。郡多虎暴,數為民患,常募設檻穽而猶多傷害均到,下記屬縣曰:「夫虎豹在山,黿鼉在水,各有所託。且江淮之有猛獸,猶北土之有雞豚也。今為民害,咎在殘吏,而勞勤張捕,非憂恤之本也。其務退姦貪,思進忠善,可一去檻穽,除削課制。」其後傳言虎相與東游度江。中元元年,山陽、楚、沛多蝗,其飛至九江界者,輒東西散去,由是名稱遠近。浚遒縣有唐、后二山,民共祠之,衆巫遂取百姓男女以為公嫗,歲歲改易,旣而不敢嫁娶,前後守令莫敢禁。均乃下書曰:「自今以後,為山娶者皆娶巫家,勿擾良民。」於是遂絶。

永平元年,遷東海相,在郡五年,坐法免官,客授潁川。而東海吏民思均恩化,為之作歌,詣闕乞還者數千人。顯宗以其能,七年,徵拜尚書令。每有駮議,多合上旨。均嘗删翦疑事,帝以為有姦,大怒,收郎縛格之。諸尚書惶恐,皆叩頭謝罪。均顧厲色曰:「蓋忠臣執義,無有二心。若畏威失正,均雖死,不易志。」小黃門在傍,入具以聞。帝善其不撓,卽令貰郎,遷均司隸校尉。數月,出為河內太守,政化大行。

均常寢病,百姓耆老為禱請,旦夕問起居,其為民愛若此。以疾上書乞免,詔除子條為太子舍人。均自扶輿詣闕謝恩,帝使中黃門慰問,因留養疾。司徒缺,帝以均才任宰相,召入視其疾,令兩騶扶之。均拜謝曰:「天罰有罪,所苦浸篤,不復奉望帷幄!」因流涕而辭。帝甚傷之,召條扶侍均出,賜錢三十萬。

均性寛和,不喜文法,常以為吏能弘厚,雖貪汙放縱,猶無所害;至於苛察之人,身或廉法,而巧黠刻削,毒加百姓,災害流亡所由而作。及在尚書,恆欲叩頭爭之,以時方嚴切,故遂不敢陳。帝後聞其言而追悲之。建初元年,卒於家。族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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