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四章

轻识古籍-繁体

共 546字,需浏览 2分钟

 · 2023-12-07

傳四章

聽訟是新民之末節,治國平天下豈專在聽訟乎?况齊家一條,聽訟更用不著。古人言語不急迫,雖是解經,亦偶取聖人兩句來。說一事以爲例爾。此章當自下看上,從大畏民志起。聖人言爲人上而聽断獄訟得其平,我亦與衆人無異。然爲治者致民有所訟,方爲之剖断,亦末矣。必使民皆無可訟之事,乃得其本也。此語有未發之意,故曽子引之而續以明之。其意盖曰:何以使民無訟?蓋上之人能使無情實之人不敢盡其虚誕之辭。天下事是非自有一定,爲人不肯認巳之非。而妄與人爭。故致訟。及至訟庭。亦以非爲是。用虚妄誕謾之辭。強辯力爭以惑上聽。上之人爲其所誑而乱事之眞是非。則人無所忌惮。訴訟者紛然而起。無實之言旣不行。則無訟矣。又言何以使無情者不得盡其辭。必大有以畏服民之心志然後可。然此句猶是歇後語,不曽說破。何以使民志服,是使讀者自思其實德明,便可服人心。此謂知本一句,只是結聽訟之本,不是結凡新民之本。詳讀可見。聽訟是新民一端,新民末也,然須有其本。本即明。明德也。我之德旣明,則自能服民志,而不敢盡其無實之言。凡人爭訟,必有一直一曲,只是爲聽訟者可瞞,故雖理屈者也敢來爭。若聽訟者德旣明,則人自不敢欺,人旣不可欺其上,則不敢爲惡,不敢飾非,而民德亦新,自然無訟可聽。如虞芮爭田,不敢履文王之庭,是文王之德大畏民志,自然無訟。

浏览 1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