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平論

2023-12-07 02:33

陳平論

余觀陳平使人刼酈商,使其子説吕禄、陸賈,勸陳平以百金交歡絳侯,而平、勃日以親卒用此㓕吕氏,未尝不切歎也。夫士不以仁義相與,則其于利害之際,其能不以詐謀相欺者鮮矣。酈商為列侯,事高祖十餘年,其視吕氏之危漢,其心豈能無惻然哉?雖不刼之,豈不肯使其子也?絳侯,漢之大臣,雖無百金,未必與平異心也。平之心豈不知酈商絳侯之未必背漢也。然必為是之區區者,其心不能無疑于此二人故也。彼其不能無疑者。何也。士不以仁義相與,而其合也以權利,則其于利害之際,安能無疑哉。

昔周公為師,召公為保而不説,周公詳説而宣諭之。夫師保之際,有所不説,而周公不忌焉,諭之以義,明之以理而己。嗚呼!聖賢之事,為不可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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