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太太难了!河北承德程序员在GitHub远程给外企工作,105.8万元收...
来源 l 码农突围(ID:smartyuge)
昨天鱼哥,看到一位家住河北承德的程序员发帖称,他在Github上为海外软件公司工作(工作过程需要翻墙),3年来收入105.8万元,全部被河北承德公安局定性为“非法收入”罚没。相关行政处罚如下:
随后,这个承德的程序员,在网上求助,希望找律师进行诉讼。
这个程序员,GitHub基本上每天都在提交代码,他做的其中的一个ABP的项目,ABP是基于最新的ASP.NET CORE,ASP.NET MVC和Web API技术的应用程序框架。并使用流行的框架和库,它提供了便于使用的授权,依赖注入,验证,异常处理,本地化,日志记录,缓存等常用功能。ABP实现了多层架构(领域层,应用层,基础设施层和表示层),以及领域驱动设计(实体,存储库,领域服务,应用程序服务,DTO等)。还实现和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设施来实现最佳实践,如依赖注入。
ABP在GitHub上有一万star
这个项目贡献第二的开发者,正是这位来自河北承德的程序员。
针对承德程序员事件,胡锡进也发微博认为:
承德将一个程序员的境外工作收入定性为“非法收入”,并且全部没收,这是迄今我们看到的对“翻墙”最重的经济处罚。
鱼哥认为,在近几年程序员失业的背景潮下,在GitHub接活,获得收入,是打工人一项新的赛道。如果说翻墙获得收入,就算非法收入,那在油管上的国内博主,是不是都要收到处罚?还有字节跳动旗下的TikTok员工,获得收入,是不是也是值得商榷?如果真是仅仅翻墙获得收入,没有其他其他违法,认为是非法收入,我觉得很无语。必须要发声下。加强对翻墙行为的监管,防范潜在的安全风险,是警方无可厚非的责任。但是,针对非法收入的认定,可采取更为科学的方式和标准。尤其是在互联网时代到来的大潮之下,远程办公甚至成为当前形势下的一种趋势。如果不能针对实际情况,制定更加符合时代的国际联网管理办法,显然不符合我国科技创新的理念。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