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联合创作 · -0001-11-30 00:00

赤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一号)

——全市常住人口情况

赤峰市统计局

赤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2]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4035967人。

二、常住人口增长

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341245人相比,减少305278人,减少7.03%,年平均增长率为-0.73%。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1543099户,集体户45250户,家庭户人口为3864773人,集体户人口为17119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56人。

四、民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062422人,占75.88%;蒙古族人口为814470人,占20.18%;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159075人,占3.9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293311人,减少8.74%;蒙古族人口减少15354人,减少1.85%,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387人,增长2.18%。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赤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二号)

——地区常住人口情况

赤峰市统计局

赤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各旗县区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旗县区常住人口

12个旗县区中,常住人口超过40万人的地区有4个,在20万人至40万人之间的地区有5个,少于20万人的地区有3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四位的地区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为52.24%。

  

  二、旗县区常住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2个旗县区中,有2个地区常住人口增加,分别是松山区增加132741人,红山区增加34294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指各旗县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

[4]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存在分项合计数与总数不等情况,未作调整。(下同)

赤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赤峰市统计局

赤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各旗县区常住人口[2]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049636人,占50.78%;女性人口为1986331人,占49.22%。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3.1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2.77。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二、旗县区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12个旗县区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2以下的旗县区有6个,在102至104之间的旗县区有1个,在104以上的旗县区有5个。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赤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赤峰市统计局

赤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2]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3]人口为619079人,占15.34%;15-59岁人口为2567308人,占63.61%;60岁及以上人口为849580人,占21.0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34224人,占13.2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0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7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7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77个百分点。

  

  二、 旗县区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12个旗县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地区有5个,在60%-65%之间的地区有6个,在60%以下的地区有1个。

12个旗县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7%,其中, 6个地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0-15岁人口为663521人,16-59岁人口为2522866人。

赤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赤峰市统计局

赤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各旗县区常住人口[2]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5806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5875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8060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7580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866人上升为1382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4427人下降为1384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8110人下降为3420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0716人下降为29133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83年提高至9.52年。

12个旗县区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及以上的地区有3个,依次是红山区11.11年、松山区10.47年、元宝山区10.0年;在9年至10年之间的地区有6个,依次是巴林右旗9.41年、巴林左旗9.29年、阿鲁科尔沁旗9.12年、林西县9.06年、宁城县9.03年、克什克腾旗9.0年;在9年以下的地区有3个,依次是喀喇沁旗8.83年、敖汉旗8.52年、翁牛特旗8.51年。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1373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4613人,文盲率[4]由3.19% 下降为2.82%,下降0.37个百分点。

注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 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 =6年,初中=9年 ,高中 =12年 ,大专及以上 =16年 。

[4]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赤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赤峰市统计局

赤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的常住人口[2]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3]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143486人,占53.1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892481人,占46.8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56584人,乡村人口减少661862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1.95个百分点。

  

  历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

二、流动人口[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1590833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6]为489449人,流动人口为110138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849621人,增长114.63%,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 355870人,增长266.41%,流动人口增加493751人,增长81.26%。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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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全市常住人口情况赤峰市统计局赤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7日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2]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为4035967人。二、常住人口增长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341245人相比,减少305278人,减少7.03%,年平均增长率为-0.73%。  RAG-ES2024-09-1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三、户别人口全市共有家庭户[3]1543099户,集体户45250户,家庭户人口为3864773人,集体户人口为17119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56人。四、民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062422人,占75.88%;蒙古族人口为814470人,占20.18%;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159075人,占3.9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293311人,减少8.74%;蒙古族人口减少15354人,减少1.85%,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387人,增长2.18%。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RAG-ES2024-09-11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赤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地区常住人口情况赤峰市统计局赤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7日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各旗县区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一、旗县区常住人口12个旗县区中,常住人口超过40万人的地区有4个,在20万人至40万人之间的地区有5个,少于20万人的地区有3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四位的地区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为52.24%。  RAG-ES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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