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招考办[2019]45号)精神,特制定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才能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对口中职毕业生,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二)基本原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多元评价、体现特色、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
2.在自治区教育厅领导下,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下,按照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委员会,负责单招宣传、组织考试等工作。纪检监察处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三、报考资格
具有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正式报名的考生。
四、网上填报志愿
(一)填报志愿方式、时间
1.考生填报志愿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4日至29日
报名网址: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
2.网上征集志愿
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将在2020年3月9日—13日再次征集志愿。
(二)填报志愿
1.网上填报志愿
考生只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调剂和高收费专业(学费标准高于1万元的专业)调剂。
2.打印准考证
已报名的考生在2020年1月3日―2020年1月4日登录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hvc.edu.cn/zsjy/zsjy_zszn/)打印《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考生用户名为高考报名准考证号(14位),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如有字母请大写输入)。
3.现场确认
时间:2020年1月4、5日(9:00-12:00,14:00-17:00)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高职园区(大学城)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服务楼226室
招生就业处招生管理科
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进行现场确认。
五、考试
(一)考试形式
美术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音乐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学前教育、现代流行音乐、酒店管理专业单招考试为机考加面试方式。机考分值为200分、面试分值为300分,满分为500分,机考成绩加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其它专业单招考试为机考方式。机考分值为200分,机考成绩即为总成绩。
(二)考试内容
机考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00道题,满分为200分,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等基本文化素质内容。考试时间为两个小时。
面试进行与专业相关的基本技能测试。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2020年1月6日开始,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高职园区(大学城)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具体时间及考点、考场见《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考生须持《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按时参加机考、面试。
注:根据报考人数及考生意愿有可能调整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学院将及时公布信息并通知考生。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采用“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考生。
(二)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将在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官网上公示。
(三)注意事项
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0年全国统一高考。
(四)录取通知书于2020年8月中旬发放,由学院统一邮寄到考生高考报名时所填地址。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71-6586217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hhv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