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简章

联合创作 · 2024-08-16 12:16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遵照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招考办〔2019〕45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我院情况特制定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二)基本原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多元评价、体现特色、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做好我院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

   2、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指导和监督。

  3、在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学院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处负责单独招生实施方案的草拟、考生报名、招生宣传、单独招生的各项考试与测试、招生录取与录取结果公布等工作。同时对试卷的命题、运输、保管等工作制定相关制度;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三、招生专业及名额

  招生计划详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计划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正式报名考生。

  (二)技能人才免试招生:

  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或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可免试录取。

  2、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可免试录取。

  (三)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

  五、报名方法及程序

  (一)志愿填报时间

  第一步: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务必于2019年12月24日--29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填报报考院校,未经考试中心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具备我院单独考试招生资格。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代码:H10

  第二步:考生登录我院网站进行登记:学校报名网址http://zsxx.mzlxy.cn/

  2019年12月13日―2019年12月29日,放假期间通过

  QQ咨询:1053843000、1027038018、401988708

  考生在学院网站登记完后自己下载表格打印出一份交到学院招生办留存。

  注意: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于2020年3月9日—3月13日再次网上征集志愿。

  (二)公布考试时间和地点

  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和地点在学院网站公布,

  公布时间:2020年1月1日。

  2020年3月9日—3月13日征集志愿的考生考试时间

  公布时间:2020年3月14日。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学院网站登记后通过招生网打印准考证,并提前熟悉考场。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六、考试

  (一)试题库

  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学院聘请有关专家、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命题组命题,建成各科类试题库。

  (二)考试模式

  ① 考试方式:机试

  ② 考试内容: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

  ③ 对口中职类考生参加数学、语文、英语、职业能力测试考试。

  ④ 考试时间一: 2019年12月24日-12月29日填报报考院校考生

  2020年1月2日、3日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⑤ 考试时间二:2020年3月9日—3月13日征集志愿考生

  2020年3月18日、19日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⑥考试地点:

  满洲里市(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可增加外地考点)

  七、成绩评定标准

  考生的总成绩(即:总成绩=数学+语文+英语+职业能力测试(或者职业适应性测试)),总成绩为500分。其中数学、语文、英语各100分,职业能力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各200分。

  八、录取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专业志愿清”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考生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三)注意事项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0年全国统一高考。

  九、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新生在校享有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

  十、违规处理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考试,如有虚报、隐瞒、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十一、附则

  本方案由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一)学校地址:满洲里市华埠大街1号。

  (二)邮编:021400

  (三)联系老师:合老师、彭老师

  (四)联系方式:

  1.电话:0470-6242098、6242099 15247069177

  2.传真:0470-624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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