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201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0:39

长春大学是省属综合性大学,面向全国招生。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10大学科门类。设有20个教学院部,52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能够从事美术创作、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教育教学和理论研究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范围

全国(具体招生省份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官网公布为准)。

三、学制层次

各专业学制均为四年,本科,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四、报考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动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招收美声、民族方向考生;器乐方向招收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古典萨克斯、钢琴、唢呐、二胡、打击乐考生;流行音乐方向招收流行演唱及流行演奏两个方向考生。流行器乐方向招收具有一定流行乐器及民乐乐器基础考生,包括:吉他、贝斯、键盘(钢琴、手风琴)、流行打击乐、流行萨克斯。(注:民乐考生入学后主修吉它、键盘、贝斯、流行打击乐。)

舞蹈表演专业招收有一定舞蹈基础的考生。

音乐学专业招收有声乐、钢琴基础的考生。(本专业为音乐理论研究专业,非音乐教育专业)。

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如本省有艺术类专业联考,则必须参加专业联考且专业联考成绩达到本省合格线,方可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报名及考试。

五、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招生人数 学制(年) 学   费 招生省份
视觉传达设计 74 200 4 5400 全国(具体招生省份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官网公布为准)。
动画 35
环境设计 35
绘画 56
音乐表演 103 168 4 6200
舞蹈表演 40
音乐学 25

注: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区招生办公布为准。

六、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

专  业 考试科目 考试内容 时   间 满   分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 素   描 人物头像默写 150分钟 100分
色   彩 静物默写 150分钟 100分
音乐表演 声乐 视   唱 看谱即唱   20分
演   唱 自备一首曲目      (中外歌曲不限,自备伴奏)

100分

器乐 视   唱 看谱即唱   20分
演   奏 自备一首曲目      (练习曲、奏鸣曲、协奏曲、乐曲任选) 100分
流行音乐 视 唱 看谱即唱   20分
演唱/演奏

自备流行曲目(中外作品均可,风格不限,自备音频伴奏)

100分
舞蹈表演 技巧组合 组合包含跳、转、翻、控制、软开度(自备伴奏音乐、舞蹈服装)
40分
个人剧目 自备一段舞蹈剧目,选择范围: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 (自备伴奏音乐、剧目服装或道具)
60分
音乐 视   唱 看谱即唱   20分
演唱/演奏 自备一首曲目(自备伴奏音乐) 100分

音乐类考生可自带伴奏,使用存储设备的考生须将文件存储为.mp3或.wav格式。

七、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地点

专业加试日程安排(详细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省   份 招生专业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网站 科 类
吉 林 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 2019年1月3日-6日 2019年1月9日-10日 长春大学招生信息网(点击直接报名) 文理兼招

八、成绩发布及录取原则

1. 我校于2019年4月15日前公布考生加试成绩及合格信息,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原则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合格证发放比例不超过1:4。

2.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若本省有音乐类统考,须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若本省有音乐类统考,须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专业课成绩总分。

4.舞蹈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若本省有舞蹈类统考,须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且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吉林省考生只需省统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

九、考生报名须知

1.考生须持“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或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直接到考点报名,网报的省份按照相应要求在相应网站报名。

2.参加音乐表演和音乐学专业加试的考生,要自备乐器(钢琴除外)。

3.音乐表演专业考生一经录取,需按报名附表中填写的专业方向,参加专业考核,并按考核成绩分专业为声乐、器乐、流行音乐三个专业方向。

4.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按照省份分专业排名发放合格证,两个专业不可兼报。

5.流行器乐方向民乐考生入学后主修吉它、键盘、贝斯、流行打击乐。

6.音乐学专业,本专业为音乐理论研究专业(非音乐教育专业)。考生入学后经过专业考试,按照成绩遴选出声乐、钢琴、数码钢琴课程组名单,学院不再开设其它乐件专业小课。

7.舞蹈表演专业加试的考生要自备伴奏音乐(CD或U盘)。在考试技巧组合科目时,女生穿体操服、白色裤袜、软底鞋; 男生穿白色紧身短袖上衣、黑色紧身裤、软底鞋。个人剧目时可以换舞蹈服装,可以使用道具。

8.根据教育部规定,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十、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联系部门:长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130022

咨询热线: 0431-85250087        传真电话:0431-85250091

E-mail :zsb@ccu.edu.cn        网 址:http://zsb.c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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