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人员开展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联合创作 · 2024-08-16 12:07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19〕511号)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我院本次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

三、办学性质: 全日制普通高校

四、办学层次:本科和高职(专科)

五、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六、招生专业计划

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人员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招生类别

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计划

退役军人

建设工程管理

540501

180

物流管理

630903

170

工程测量技术

520301

120

会计

630302

170

软件与信息服务

610206

160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建设工程管理

540501

40

物流管理

630903

40

工程测量技术

520301

30

会计

630302

40

软件与信息服务

610206

50

备注:

1.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2.新生就读地址为成都市金堂县。

七、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考生考试时间为11月25日-11月30日,考试地点为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校内。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请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swjtuhc.university-hr.cn/)。

(二)考试形式和内容

退役军人考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群体考生考试内容分为面试,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350分。其中,面试150分,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业已掌握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技术技能,包括专业综合理论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采取机考考试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知识结构、思想素质、思维能力、语言表达、逻辑推理、道德和心理素质等,机考考生,100分。

(三)免试条件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经学校审核通过,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时予以免试录取。

八、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考试结束5天后,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

九、录取规则

(一)我院依据招生计划、报考情况及考生测试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资格复审的考生办理录取手续。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改录、退录。

(二)常规工作结束后,省招考委将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是否补录,具体事宜另行公布。

(三)录取查询

考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sceea.cn/)和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

十、新生入学

(一)新生入学

1.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2.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体检

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和学校招生章程执行。

十一、学习形式

被我院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校就读期间,不能转学,其他待遇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采取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线上线下、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寒暑假集中学习等培养模式,学制3年,修业年限3-6年。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在校学生可通过参加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获相应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十二、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各专业8000元/年/生。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我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十三、学籍管理

(一)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二)四类人员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四类人员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四、资助政策

已被录取并注册的学生,在校期间享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同等待遇。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十五、其他事宜

(一)我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可查看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十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招生处

(二)院校地止: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8号

(三)咨询电话:028-6793 5868;6793 5881;6666 6660

(四)纪检监督电话:028-6793 5801

(五)学校网址:www.swjtuh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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