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县级图木舒克市的批复(2002年30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设立县级图木舒克市的批复
国函〔2002〕82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设立图木舒克市的请示》(新政发〔2002〕4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县级图木舒克市,市人民政府驻齐干却勒。
二、图木舒克市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管理方式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图木舒克市行政区域界线走向为:自东经79°29′00″、北纬40°05′50″起,向东南至东经79°34′30″、北纬40°00′40″,折向南偏东南至东经79°36′30″、北纬39°54′00″,折向西南经东经79°33′00″、北纬39°51′30″再折向西,经1082、1091、1087、1088米高程点、阿不根河、叶尔羌河北侧、达板山南侧、49团6连南侧、小海子水库库外引水渠南侧至东经78°43′29″、北纬39°39′06″,沿小海子水库5亿立方米库容淹没线以外150米至北坝,顺北坝外侧水渠向东北方向经水工团1连北部折向南,沿麻扎尔山西侧、南侧、东南侧山脚至公路,沿公路向北至东经78°52′10″、北纬39°45′38″,界线大体向北偏东北经东经78°54′15″、北纬39°46′50″、甘木里克河、永安坝水库西侧和西北侧、乌库麻扎山山脚、1100米高程点、宝尔塔哈山脚1116米高程点,再折向东略偏北,经1098米三角点至起点。
图木舒克市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其行政区域界线按本批复于2002年底以前勘定并报民政部备案。
国 务 院
二○○二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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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县级阿拉尔市的批复(2002年30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设立县级阿拉尔市的批复
国函〔2002〕81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设立阿拉尔市的请示》(新政发〔2002〕4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县级阿拉尔市,市人民政府驻阿拉尔。
二、阿拉尔市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管理方式按有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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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县级五家渠市的批复(2002年30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设立县级五家渠市的批复
国函〔2002〕83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设立五家渠市的请示》(新政发〔2002〕4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县级五家渠市,市人民政府驻五家渠。
二、五家渠市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管理方式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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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四川天府新区的批复(2014年30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四川天府新区的批复
国函〔2014〕133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将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批准为国家级新区的请示》(川府〔2013〕9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四川天府新区。四川天府新区位于四川省成都市主城区南偏东方向,区域范围涉及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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