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6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的决定(2023年19号)

联合创作 · 2023-05-04 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23 年 第 6 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23年5月4日经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李小鹏  

2023年5月8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

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废止《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41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1号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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