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指从腾讯跳槽今日头条,违反竞业限制返赔111万
2021年3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1)京01民终2804号民事判决书,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前陈铄因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被法院判决向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158917.29元、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金953503.74元。
我们知道,很多公司对于员工有竞业限制的要求,前公司对于员工在竞业限制期间入职新的有竟争业务的公司后,举证尤为关键。本案中,腾讯公司是这样举证的:
法院认为:腾讯公司提供陈铄在2019年8月13日、8月14日、8月15日的一周内连续多次进入北京字节跳动公司(今日头条)的办公场所,其在上班时间点手拿办公文件走动,在电梯中连续两日与不同的同事打招呼聊天,与一般的探访显然不同,陈铄在法院口头传唤情况下不予出庭,陈铄代理人也不能就此做出合理解释。关于陈铄入职其他公司的主张,其提交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并不能证明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在陈铄不能提供其他充分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情况下,陈铄实际上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1)京01民终2804号
审 判 员 郭 勇
审 判 员 梁 睿
书 记 员 牛隽月
来源:劳动法行天下(ID:ldfx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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