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2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 理办法》等6件部门规章的决定 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2010年34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32 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等6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0年7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 长 骆 琳
二○一○年八月六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等
6件部门规章的决定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令统一和政令畅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截至2009年12月底现行的部门规章共50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并商卫生部同意,决定废止《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等6件部门规章,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
序号 |
规 章 名 称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1 |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 | 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7号 |
2002年10月8日 |
2 |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 | 原国家安全监管局 |
2003年7月4日 |
3 |
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员认证管理办法 | 原劳动部令第6号 |
1996年12月23日 |
4 |
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 | 原劳动部令第7号 |
1996年12月23日 |
5 |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 | 原劳动部令第10号 |
1998年2月5日 |
6 |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 | 原劳动部令第11号 |
1998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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