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联合创作 · -0001-11-30 00:00

宾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1]

宾阳县统计局

宾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常住人口[3]为80140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782255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9152人,增长2.45%,年平均增长率为0.24%。

全县共有16个镇和1个廖平农场,各镇及廖平农场人口分布如下: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5]266942户,集体户5788户,家庭户人口为765182人,集体户人口为3622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3人减少0.36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648648人,占80.9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52759人,占19.06%,其中壮族人口为147537人,占18.4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16405人,增长2.59%;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747人,增长1.83%,其中壮族人口增加2134人,增长1.47%。

四、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22564人,占52.73%;女性人口为378843人,占47.2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1.5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95相比上升0.59。

五、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6]人口为180266人,占22.49%;15-59岁人口为474533人,占59.21%;60岁及以上人口为   146608人,占18.2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08725人,占13.5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4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6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2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90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731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754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5659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2185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341人上升为590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553人上升为1092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3606人上升为4449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2496人下降为27683人。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7]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7.04年提高至9.05年。

八、文盲人口

全县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619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增加2296人,文盲率[8]由1.78%上升为2.02%,上升0.24个百分点。

九、城乡[9]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62779人,占45.2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38628人,占54.7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97622人,乡村人口减少78470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1.37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指各镇及廖平农场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0-15岁人口为190684人,16-59岁人口为464115人。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8]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9]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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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宾阳县统计局宾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1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RAG-ES2024-09-12
全县常住人口[3]为80140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782255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9152人,增长2.45%,年平均增长率为0.24%。全县共有16个镇和1个廖平农场,各镇及廖平农场人口分布如下:二、户别人口全县共有家庭户[5]266942户,集体户5788户,家庭户人口为765182人,集体户人口为3622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3人减少0.36人。RAG-ES2024-09-12
三、民族人口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648648人,占80.9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52759人,占19.06%,其中壮族人口为147537人,占18.4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16405人,增长2.59%;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747人,增长1.83%,其中壮族人口增加2134人,增长1.47%。四、性别构成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22564人,占52.73%;女性人口为378843人,占47.2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1.5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95相比上升0.59。五、年龄构成全县人口中,0-14岁[6]人口为180266人,占22.49%;15-59岁人口为474533人,占59.21%;60岁及以上人口为   146608人,占18.2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08725人,占13.5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4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6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2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90个百分点。RAG-ES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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