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兴宁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1]
兴宁区统计局
兴宁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兴宁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兴宁区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兴宁区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
兴宁区常住人口[3]为61548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98789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16696人,增长54.34%,年平均增长率为4.44%。
兴宁区共有6个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人口分布如下:
表1 各乡镇(街道)常住人口[4]
单位:人、%
地区 | 人口数 | 比重[5] | |
2020年 | 2010年 | ||
总 计 | 615485 | 100.00 | 100.00 |
民生街道 | 113293 | 18.41 | 29.49 |
朝阳街道 | 126868 | 20.61 | 37.29 |
兴东街道 | 161861 | 26.30 | - |
三塘镇 | 142922 | 23.22 | 15.37 |
五塘镇 | 53574 | 8.70 | 13.54 |
昆仑镇 | 16967 | 2.76 | 4.32 |
二、户别人口
兴宁区共有家庭户[6]212478户,集体户13929户,家庭户人口为541614人,集体户人口为7387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0人少0.35人。
三、民族人口
兴宁区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17514人,占51.5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97971人,占48.41%,其中壮族人口为278436人,占45.2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129977人,增长69.31%;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86719人,增长41.05%,其中壮族人口增加76213人,增长37.69%。
四、性别构成
兴宁区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19208人,占51.86%;女性人口为296277人,占48.1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7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3.92相比下降6.18。
五、年龄构成
兴宁区人口中,0-14岁[7]人口为120807人,占19.63%;15-59岁人口为416278人,占67.63 %;60岁及以上人口为78400人,占12.7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5193人,占8.9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5.1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2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0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8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
兴宁区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019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206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541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710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5371人上升为2440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20749人下降为1983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9644人下降为3012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6762人下降为15778人。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8]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兴宁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0.50年提高至11.49年。
八、文盲人口
兴宁区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 331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405人,文盲率[9]由0.73% 下降为0.54%,降低0.19个百分点。
九、城乡[10]人口
兴宁区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40632人,占87.8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74853人,占12.1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24569人,乡村人口减少7873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8.58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根据《关于同意调整兴宁区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南府复〔2012〕138号)文件,民生街道、朝阳街道2个街道的部分行政区域调整成立兴东街道,兴东街道2010年常住人口比重无数据,民生街道、朝阳街道人口比重下降。根据《关于设立兴宁区三塘九曲湾社区的通知》(南兴府发〔2018〕36号)文件,原九曲湾农场管理的区域由九曲湾社区管理,九曲湾社区由三塘镇管理。三塘镇人口比重增加。
[5]指各乡镇(街道)的常住人口占兴宁区常住人口的比重。
[6]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7]0-15岁人口为127781人,16-59岁人口为409304人。
[8]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9]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10]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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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兴宁区统计局兴宁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1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兴宁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兴宁区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兴宁区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兴宁区常住人口[3]为61548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98789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16696人,增长54.34%,年平均增长率为4.44%。 | RAG-ES | 2024-09-11 |
兴宁区共有6个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人口分布如下:表1 各乡镇(街道)常住人口[4]单位:人、% 地区 人口数 比重[5] 2020年 2010年 总 计 615485 100.00 100.00 民生街道 113293 18.41 29.49 朝阳街道 126868 20.61 37.29 兴东街道 161861 26.30 - 三塘镇 142922 23.22 15.37 五塘镇 53574 8.70 13.54 昆仑镇 16967 2.76 4.32 | RAG-ES | 2024-09-11 |
二、户别人口兴宁区共有家庭户[6]212478户,集体户13929户,家庭户人口为541614人,集体户人口为7387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0人少0.35人。三、民族人口兴宁区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17514人,占51.5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97971人,占48.41%,其中壮族人口为278436人,占45.2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129977人,增长69.31%;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86719人,增长41.05%,其中壮族人口增加76213人,增长37.69%。四、性别构成兴宁区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19208人,占51.86%;女性人口为296277人,占48.1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7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3.92相比下降6.18。 | RAG-ES | 2024-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