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联合创作 · -0001-11-30 00:00

象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象山县统计局

象山县人民政府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县人民政府的精心组织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人口普查主要阶段任务已圆满完成。现将象山县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为56766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03279人相比,十年共增加64386人,增长12.79%,年平均增长率为1.21%。

二、户别构成

全县共有家庭户[3]248090户,集体户9381户,家庭户人口为545530人,集体户人口为2213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56人减少了0.36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87779人,占50.70%;女性人口为279886人,占49.30%。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8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1.39比略有提高。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73721人,占12.99%;15-59岁人口为358075人,占63.08%;60岁及以上人口为135869人,占23.9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94195人,占16.5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4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7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55个百分点。

表1-2  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567665
100
0-14岁
73721
12.99
15-59岁
358075
63.08
60岁及以上
135869
23.93
其中:65岁及以上
94195
16.59

 

五、教育程度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6335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475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585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643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772人上升为1168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250人上升为1316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4414人下降为3274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2580人上升为32843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260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文盲人口50295人相比,文盲率[4]由9.99% 降为2.22%,下降7.77个百分点。

六、城乡[5]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48453人,占61.3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19212人,占38.6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2328人,乡村人口减少7942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6.51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5]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时光轴

RAG3
RAG信息RAG类型操作时间
象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象山县统计局象山县人民政府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5月18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县人民政府的精心组织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人口普查主要阶段任务已圆满完成。现将象山县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县常住人口[2]为56766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03279人相比,十年共增加64386人,增长12.79%,年平均增长率为1.21%。二、户别构成全县共有家庭户[3]248090户,集体户9381户,家庭户人口为545530人,集体户人口为2213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56人减少了0.36人。RAG-ES2024-09-11
三、性别构成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87779人,占50.70%;女性人口为279886人,占49.30%。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8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1.39比略有提高。四、年龄构成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73721人,占12.99%;15-59岁人口为358075人,占63.08%;60岁及以上人口为135869人,占23.9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94195人,占16.5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4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7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55个百分点。表1-2  全县人口年龄构成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567665 100 0-14岁 73721 12.99 15-59岁 358075 63.08 60岁及以上 135869 23.93 其中:65岁及以上 94195 16.59 RAG-ES2024-09-11
 五、教育程度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6335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475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585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643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772人上升为1168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250人上升为1316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4414人下降为3274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2580人上升为32843人。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260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文盲人口50295人相比,文盲率[4]由9.99% 降为2.22%,下降7.77个百分点。六、城乡[5]构成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48453人,占61.3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19212人,占38.6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2328人,乡村人口减少7942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6.51个百分点。RAG-ES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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