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5号) 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2022年10号)联合创作 · 2022-01-01 0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浏览 3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 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已于2021年12月1日经农业农村部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和管理,维护生物多样性,保障流域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4号)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2年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3号) 农业农村部行政许可实施管理办法(2022年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22年2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6号) 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预报管理办法(2022年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0年第2号) 远洋渔业管理规定(2020年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 2020 年 第 2 号 《远洋渔业管理规定》已经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韩长赋 2020年2月10日 远 洋 渔 业 管 理 规 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远洋渔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方案提出,将农业部的职责,以及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 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方案提出,将农业部的职责,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的有关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农业农村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农业部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不再保留农业部。 20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0年第1号)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0年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 2020 年 第 1 号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已经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1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2006年4月25日发布的《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同时废止。 部 长 韩长赋 2020年1月14日 农业行政处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