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
地名由来:春秋战国时期,为楚南边境地,设汝邑。东晋穆帝升平二年(358年)置汝城县。
九龙江国家森林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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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汝城县入选2023年乡村建设评价样本县名单。
2023年1月,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命名汝城县为湖南省第二批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
2022年11月,汝城县被确定为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
2022年8月,汝城县被列入第三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名单。
2022年3月,汝城县被确定为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市、区)。
2021年12月,汝城县被确定为2021—2023年度湖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土桥香火龙)。
2021年10月,生态环境部命名汝城县为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汝城县人口数量为34.46,位列郴州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7位,位列湖南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8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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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位于湖南省郴州市东南部,地处湘、粤、赣三省交界处,东经113°16′~113°59′,北纬25°19′~25°52′之间。东邻江西省崇义县,南界广东省仁化县、乐昌市,西接宜章县,北连资兴市、桂东县。东西长72公里,南北宽63公里,总面积为2400.71平方公里。县境内多丘陵和山地,概称“八山半水一分田,半分道路通庄园”。全县辖5个乡,9个镇,3个少数民族乡镇,217个村,共有134334户,40.1万人。
汝城为湘南古邑,建县已有1650余年历史,据史料记载,春秋战国时期为楚南边境地。秦为长沙郡郴县地。西汉高祖五年(前202年)为桂阳郡郴县地,东汉永和元年(136年),为桂阳郡汉宁县地。三国时改汉宁县为阳安县。西晋初,阳安县改为晋宁县,汝城从属。东晋升平二年(358年)析晋宁县地始置汝城县,辖今汝城县、桂东县,属桂阳郡,治所在今县城南泉水镇城郭村后,南朝天嘉元年(560年)撤晋宁、汝城县,置卢阳郡,辖卢阳县。隋开皇九年(589年)撤卢阳郡,卢阳县属郴州。唐天宝元年(742年)改称义昌县,属桂阳郡,治所迁往城头寨附近。五代后唐同光三年(925年),因避庄宗祖父李国昌之讳改为郴义县,属郴州。宋天平兴国元年(976年)因避宋太宗赵光义名讳,改为桂阳县。宋太平天国三年(978年),迁县治至今卢阳镇。宋嘉定四年(1211年),析桂阳县之零陵、宜城两乡置桂东县,自始桂阳、桂东各自为县。元仍称桂阳县属郴州路。明初属直隶郴州所辖。清沿明制。“民国”二年(1913年)撤州建道,郴州、桂阳州隶属衡阳道,桂阳州改为桂阳县。为避免两县同名,桂阳县复称汝城县。“民国”七年(1918年)废除道制,汝城县为省直辖县。“民国”26年(1937年),汝城属第八行政督查区管辖,“民国”29年(1940年),汝城县属湖南省第三行政督察区管辖。
1949年11月郴州全境解放,汝城县属郴县专区。1952年11月属湘南行政公署。1954年7月重属郴县专区,1959年3月汝城、桂东两县合并为汝桂县。1960年8月郴县专区改称郴州专区,汝桂县隶属。1961年5月恢复汝城、桂东两县建制。1968年2月撤郴州专区成立郴州地区革命委员会,汝城县从属。1979年3月撤郴州地区革命委员会置郴州地区,汝城县从属。1994年12月,郴州撤地建市,汝城县隶属郴州市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