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5号) 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2021年21号)联合创作 · 2021-01-01 00: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浏览 1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 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 (2021年5月20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5号公布 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规范董事监事履职行为,促进银行业保险业稳健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3号) 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2021年19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9号)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21年30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7号) 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2011年14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0 年 第 7 号 《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01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 席 刘明康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 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第5号) 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2021年35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6号)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21年24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0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历史沿革 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设立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4月8日上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历史。 2018年5月14日,商务部办公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13号)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2021年8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1号)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2021年10号)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