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永善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永善县统计局
永善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6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 349157人。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117480户,集体2010户,家庭户人口338755人,集体户人口1040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3.68人减少0.8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84275人,占总人口的52.78%;女性人口为164882人,占总人口的47.2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1.76 ,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4.47下降2.71。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81688人,占总人口的23.4%;15-59岁人口为216631人,占总人口的62.04%;60岁及以上人口为50838人,占总人口的14.5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7875人,占总人口的10.8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1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8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0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36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3899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702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267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255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872人上升为684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5142人上升为773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19148人上升为2654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57434人下降为43692人。
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862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7741人,文盲率由 6.69%下降为5.34%,下降1.35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36660人,占总人口的39.1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12497人,占总人口的60.8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3534人,乡村人口减少88644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5.52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86948人,16-59岁人口为211371人。
6.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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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永善县统计局永善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6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 349157人。二、户别人口全县共有家庭户117480户,集体2010户,家庭户人口338755人,集体户人口1040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3.68人减少0.8人。三、人口性别构成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84275人,占总人口的52.78%;女性人口为164882人,占总人口的47.2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1.76 ,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4.47下降2.71。 | RAG-ES | 2024-10-23 |
四、人口年龄构成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81688人,占总人口的23.4%;15-59岁人口为216631人,占总人口的62.04%;60岁及以上人口为50838人,占总人口的14.5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7875人,占总人口的10.8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1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8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0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36个百分点。五、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3899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702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267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255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872人上升为684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5142人上升为773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19148人上升为2654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57434人下降为43692人。 | RAG-ES | 2024-10-23 |
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862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7741人,文盲率由 6.69%下降为5.34%,下降1.35个百分点。六、城乡人口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36660人,占总人口的39.1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12497人,占总人口的60.8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3534人,乡村人口减少88644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5.52个百分点。 注: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 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 RAG-ES | 2024-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