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扶贫开发局

联合创作 · 2024-09-26 14:22

历史沿革

根据《甘孜州机构改革方案》(川委厅〔2018〕92号)和《关于<甘孜州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甘机改发〔2019〕1号),州扶贫开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021年6月,四川各级原扶贫开发局均已重组为乡村振兴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和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全州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州扶贫开发工作,承担联络州外机构和组织在州定点扶贫和扶贫协作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州级机关对口帮扶工作。

(三)承担扶贫和移民资金管理责任,拟订全州扶贫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稽查审计、绩效考评、统计监测等工作。

(四)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人口、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组织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

(五)制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管理、监督、协调全州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组织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和州级验收,实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六)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

(七)承担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州大中型水电移民工作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八)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有关两项资金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制定全州两项资金项目(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和三州开发资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州两项资金项目、资金的管理责任。

(九)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以工代赈工作和易地扶贫搬迁的方针、政策、规定,制定全州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州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项目的管理责任。

(十)承担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拟定机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办文、办会、办事三大职能;负责会议组织、公文处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督办、效能建设、统筹协调、文书档案、机要保密、综合治理、目标绩效考核、资产管理、后勤管理、网络运维和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机关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起草扶贫、移民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宣传、信息公开和法规政策培训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承担扶贫、移民信访接待、办转、调查回复、督查督办、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全州扶贫、移民信访维稳工作;开展移民资金内部审计、稽查等监督工作,负责移民资金、项目实施的审计稽查工作;负责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综合监理、综合设代(设计)、技术咨询服务的委托;承办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参与甘孜扶贫开发网的日常运转和维护。

(三)扶贫规划项目科。负责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管理办法,编制扶贫开发规划,管理扶贫开发项目库;承担全州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计划规划落实、扶贫项目实施管理及资金使用成效监督;负责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牵头实施行业扶贫,负责彩票公益金、光伏扶贫等工作;负责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拟订全州扶贫开发工作统计监测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扶贫开发指导科。承担特殊地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连片扶贫区、水库淹没区扶贫开发工作;承担贫困地区防灾减灾、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五)社会扶贫科。承担州外机构或组织在州定点扶贫和扶贫协作工作;拟订定点扶贫、对口帮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联系州级扶贫社团组织,指导扶贫工作国际交流和项目的实施;负责四川省扶贫基金会甘孜州分会、甘孜州扶贫开发协会、甘孜州老区建设促进会相关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全州革命老区县的扶贫开发工作;监督、管理、实施革命老区扶贫资金和项目。

(六)移民规划安置科。负责指导协调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等工作;负责指导督促移民安置规划的实施;指导各类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各阶段移民专题设计报告;拟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概算细化分解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监督实施;承办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协议(补充协议);负责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综合监理、综合设代(设计)、技术咨询服务的监管;组织参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拟定全州移民工作统计监测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七)移民后期扶持科。指导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负责拟定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计划,制定后期扶持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水电开发惠民补助政策。

(八)财务科。拟定本部门管理的移民资金年度计划,拟定移民资金财务制度、核算办法,负责移民资金核算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参与移民资金的绩效评估、审计稽查工作;负责部门综合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编报、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及固定资产核算等工作。

(九)扶贫项目督查科。拟订督查考核工作制度及实施办法;负责督查考核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扶贫开发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组织、指导对县(市)党委政府完成扶贫开发年度目标任务的督查考核工作;检查扶贫开发专项计划推进情况;指导开展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州扶贫移民、两项资金、以工代赈管理制度、工作程序、项目实施的落实情况;负责全州扶贫移民、两项资金、以工代赈项目绩效考评;负责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的跟踪和督办;监督全州扶贫移民、两项资金、以工代赈项目和资金的落实情况。

(十)两项资金管理科。负责两资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评估、审核、申报、下达和监管工作;负责两资项目绩效评估考核;负责两项资金项目成果的宣传;负责两资项目各项报表的统计工作;指导各县两资业务工作。

(十一)以工代赈科。拟定全州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以工代赈年度计划项目的审查、筛选、立项、申报、下达和检查验收;指导各县以工代赈具体业务工作;负责以工代赈各项报表的统计工作和成果宣传;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机关党委办事机构按照州委规定设置。

行政编制

州扶贫开发局行政编制3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会计师1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2名(含机关党办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3名。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4名。

州扶贫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中共甘孜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甘孜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8月22日起施行。

所获荣誉

2020年10月,获得“2020年四川省脱贫攻坚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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