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南宁市部分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2001年35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
调整南宁市部分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1〕15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撤销南宁市郊区调整市辖区行政区划的请示》(桂政报〔2001〕46号)收悉。同意撤销南宁市郊区,将原郊区的津头乡划归南宁市新城区管辖,安吉镇、三塘镇和上尧乡的虎邱村划归南宁市兴宁区管辖,金陵镇、双定镇、那龙镇、心圩镇和上尧乡的秀厢、秀灵、万秀、友爱、新村5个村划归南宁市城北区管辖,石埠镇、江西镇、坛洛镇、富庶乡和上尧乡的永和、上尧、陈东、陈西、西明5个村划归南宁市永新区管辖,沙井镇、那洪镇、亭子乡划归南宁市江南区管辖。
国 务 院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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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南宁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4年34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
调 整 南 宁 市 部 分 行 政 区 划 的 批 复
国函〔2004〕7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调整南宁市部分市辖县区行政区划的请示》(桂政报〔2004〕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南宁市城北区、永新区和邕宁县,设立南宁市西乡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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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连云港市部分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2001年34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连云港市
部分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1〕129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连云港市云台区并调整部分市区行政区划的请示》(苏政发〔2001〕7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连云港市云台区。
二、将原云台区的朝阳镇、徐圩镇、板桥镇和中云街道划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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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调整石家庄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2001年7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
调整石家庄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1〕10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石家庄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请示》(冀政〔2000〕2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石家庄市郊区设立裕华区。将正定县的留村乡、二十里铺镇,栾城县方村镇的方村、南焦、南王、赵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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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调整温州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2001年27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
调整温州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1〕84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温州市市区行政区划的请示》(浙政〔2001〕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永嘉县的七都镇、桥下镇中央涂居委会,温州市瓯海区的临江镇、藤桥镇、上戍乡、双潮乡、岙底乡和梧埏镇的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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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调整衡阳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2001年15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调整衡阳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1〕34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衡阳市辖区行政区划的请示》(湘政〔2000〕4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衡阳市江东区、城南区、城北区、郊区,设立衡阳市珠晖区、雁峰区、石鼓区、蒸湘区。
二、珠晖区辖原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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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马鞍山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2001年24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
调整马鞍山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1〕75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要求调整马鞍山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请示》(皖政〔2001〕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马鞍山市向山区。
二、将原向山区的慈湖乡划归马鞍山市金家庄区管辖,霍里镇、濮塘镇划归马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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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调整乌鲁木齐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1年6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调整乌鲁木齐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1〕7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乌鲁木齐市区、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新政发〔2000〕8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乌鲁木齐县大湾乡划归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管辖,二工乡和地窝堡乡划归乌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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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淮阴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1年4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
调整淮阴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0〕132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淮阴市淮安市淮阴县行政区划和淮阴市更名的请示》(苏政发〔2000〕99号)及有关补充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地级淮阴市更名为淮安市。市人民政府驻清河区。
二、撤销县级淮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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