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南宁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4年34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
调 整 南 宁 市 部 分 行 政 区 划 的 批 复
国函〔2004〕7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调整南宁市部分市辖县区行政区划的请示》(桂政报〔2004〕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南宁市城北区、永新区和邕宁县,设立南宁市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
二、将原邕宁县的四塘、五塘、昆仑3个镇划归兴宁区管辖,兴宁区人民政府驻厢竹大道。
三、新城区更名为青秀区,将原邕宁县的长塘、伶俐、刘圩、南阳4个镇和蒲庙镇的莫村划归青秀区管辖,青秀区人民政府驻仙葫大道。
四、将原邕宁县的吴圩、苏圩、延安3个镇和原永新区江西镇的同新、同华、锦江、安平、同良、同宁、同江、那廊、智信、扬美10个村划归江南区管辖,江南区人民政府驻壮锦大道。
五、将原永新区和城北区(不含原永新区江西镇的同新等10个村)划归西乡塘区管辖,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驻大学路。
六、将原邕宁县的良庆、那马、那陈、大塘、南晓5个镇划归良庆区管辖,良庆区人民政府驻良庆镇。
七、将原邕宁县的蒲庙(不含莫村)、新江、那楼、镇龙、百济、中和6个乡镇划归邕宁区管辖,邕宁区人民政府驻蒲庙镇。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区自行解决。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
国 务 院
二○○四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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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南宁市部分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2001年35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
调整南宁市部分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1〕15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撤销南宁市郊区调整市辖区行政区划的请示》(桂政报〔2001〕46号)收悉。同意撤销南宁市郊区,将原郊区的津头乡划归南宁市新城区管辖,安吉镇、三塘镇和上尧乡的虎邱村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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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调整哈尔滨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4年10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调整
哈 尔 滨 市 部 分 行 政 区 划 的 批 复
国函〔2004〕10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哈尔滨市行政区划的请示》(黑政发〔2004〕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撤销哈尔滨市太平区,将其行政区域划归哈尔滨市道外区管辖。道外区人民政府驻北十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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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调整南昌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4年33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调整南昌市
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4〕70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要求调整南昌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赣府文〔2004〕8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西湖区朝阳洲街道的西船居委会,青山湖区塘山镇的永和、公园、贤湖、永溪、长巷、七里6个村划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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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调整遂宁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4年6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调整遂宁市
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3〕131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遂宁市市中区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川府〔2001〕39号)和《关于遂宁市市中区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川府〔2003〕3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遂宁市市中区,以原市中区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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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宿迁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4年8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宿迁市
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4〕6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宿迁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苏政发〔2003〕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宿豫县,设立宿迁市宿豫区。宿豫区辖原宿豫县的顺河、皂河、大兴、来龙、蔡集、王官集、黄墩、晓店、陆集、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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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连云港市部分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2001年34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连云港市
部分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1〕129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连云港市云台区并调整部分市区行政区划的请示》(苏政发〔2001〕7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连云港市云台区。
二、将原云台区的朝阳镇、徐圩镇、板桥镇和中云街道划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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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韶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4年21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韶关市
部 分 行 政 区 划 的 批 复
国函〔2004〕4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韶关市行政区划的请示》(粤府〔2003〕9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韶关市北江区、曲江县,设立韶关市曲江区,调整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和仁化县的行政区划。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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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蚌埠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4年8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
调整蚌埠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4〕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蚌埠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请示》(皖政〔2003〕6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蚌埠市东市区更名为龙子湖区,中市区更名为蚌山区,西市区更名为禹会区,郊区更名为淮上区;调整蚌埠市龙子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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