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调整哈尔滨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4年10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调整
哈 尔 滨 市 部 分 行 政 区 划 的 批 复
国函〔2004〕10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哈尔滨市行政区划的请示》(黑政发〔2004〕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撤销哈尔滨市太平区,将其行政区域划归哈尔滨市道外区管辖。道外区人民政府驻北十四道街。
二、哈尔滨市设立松北区,辖原属道外区的松北、松浦、万宝3个镇,太阳岛、三电2个街道,以及原属呼兰县的乐业、对青山2个镇。松北区人民政府驻松北镇松北一路。
三、撤销呼兰县,设立哈尔滨市呼兰区,以原呼兰县的行政区域(不含乐业、对青山2个镇)为呼兰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呼兰镇南京路。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
国 务 院
二○○四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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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调整哈尔滨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6年31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
调整哈尔滨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6〕73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哈尔滨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黑政发〔2006〕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哈尔滨市动力区、香坊区,组建新的香坊区。以原动力区和香坊区的行政区域为新设香坊区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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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调整佳木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6年26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
调整佳木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6〕63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佳木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黑政发〔2006〕4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佳木斯市永红区,将其所辖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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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合肥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2年10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
合肥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2〕10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合肥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请示》(皖政〔2001〕1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合肥市东市区更名为合肥市瑶海区,将合肥市郊区的长淮、方庙2个街道和城东乡、七里塘镇、大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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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调整漯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4年32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
调整漯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4〕69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漯河市源汇区行政区划撤销郾城县设立郾城区召陵区的请示》(豫政文〔2004〕4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郾城县,设立漯河市郾城区、召陵区。
二、将原郾城县的城关镇、孟庙镇、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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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韶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4年21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韶关市
部 分 行 政 区 划 的 批 复
国函〔2004〕4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韶关市行政区划的请示》(粤府〔2003〕9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韶关市北江区、曲江县,设立韶关市曲江区,调整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和仁化县的行政区划。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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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蚌埠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4年8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
调整蚌埠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4〕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蚌埠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请示》(皖政〔2003〕6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蚌埠市东市区更名为龙子湖区,中市区更名为蚌山区,西市区更名为禹会区,郊区更名为淮上区;调整蚌埠市龙子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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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调整营口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4年7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调整营口市
部 分 行 政 区 划 的 批 复
国函〔2004〕2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营口市部分市区行政区划的请示》(辽政〔2003〕24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县级盖州市的熊岳镇、芦屯镇、红旗镇划归营口市鲅鱼圈区管辖。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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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盐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4年6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
调整盐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3〕130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盐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苏政发〔200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盐都县,设立盐城市盐都区,以原盐都县潘黄、大纵湖、北龙港、楼王、学富、义丰、尚庄、葛武、北蒋、秦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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