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汇中金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董事会於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七日采纳及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经最新修订联合创作 · 2019-01-31 12:19普匯中金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年报浏览1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 普汇中金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及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董事会於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七日采纳及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经最新修订 1 CHINLINK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普 匯 中 金 國 際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997) (「本公司」) 提名及薪酬委員會 職權範圍 董事會於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七日採納 及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經最新修訂中环控股(一千)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於2018年12月31日修订及采纳) 1 WANG YANG HOLDINGS LIMITED 泓盈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735) 審核委員會職權範圍 (由董事會於 2018 年 12 月 31 日修訂及採納) 序言 泓盈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 2018 年 3 月 29 日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审核委员会 - 职权范围(经董事会於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采纳) – 1 – P%5CuJIANG INTERNATIONAL GRO%5CuP LIMITED 浦江國際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 2060) 審核委員會─職權範圍 (經董事會於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採納) 浦江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為「本集團」)董BRILLIANCE CHI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於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采纳,并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起修订及重列) 1 BRILLIANCE CHINA A%5CuTOMOTIVE HOLDINGS LIMITED (華晨中國汽車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本公司」) 經本公司董事會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之決議案採納, 並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起修訂及重列之 董事會轄下之審核委員會職權範圍 組織敏捷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於2016年6月10日采纳的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1 THE GRANDE HOLDINGS LIMITED 嘉域集團有限公司 (Incorporated in the Cayman Islands and contin%5Cued in Berm%5Cuda with limited liability)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並於百慕達繼續經營之有限公司) 云锋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审核委员会之职权范围於二零一二年二月八日采纳及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修订 — 1 — REORIENT GRO%5CuP LIMITED 瑞東集團有限公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76) 審核委員會之職權範圍 於二零一二年二月八日採納及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修訂 A. 組成 瑞東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為「本集團」)之審核委員會(「长城环亚控股有限公司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於2018年8月30日经董事会决议案批准修订) 1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583) 審核委員會職權範圍 (於2018年8月30日經董事會決議案批准修訂) 1. 設立 1.1 長城環亞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於1998年 9月11日通過設立一轄下委員會,稱為審核委員會。 2. 委員 2.1 长城环亚控股有限公司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於2017年3月22日经董事会决议案批准修订) 1 GREAT WALL PAN ASIA HOLDINGS LIMITED (長城環亞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583) 審核委員會職權範圍 (於2017年3月22日經董事會決議案批准修訂) 1. 設立 1.1 長城環亞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於2010年12月17日采纳的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 1 – NEWTREE GRO%5CuP HOLDINGS LIMITED 友川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成立的有限公司) (「公司」) 董事會 於2010年12月17日 採納的審核委員會職權範圍 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七日議決成立命名為審核委員會 (「委員會」)的委員會,其同方友友控股有限公司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经修订)(於2013年11月29日经董事会通过) 1 Neo-Neon Holdings Limited 真明麗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審核委員會 職權範圍(經修訂) (於2013年11月29日經董事會通過) 成員 1. 委員會應由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委任的至少三名非執行董事組成,而其 中至少一名成員須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