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环亚控股有限公司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於2017年3月22日经董事会决议案批准修订)联合创作 · 2017-03-22 23:59長城環亞控股有限公司年报浏览2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 长城环亚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於2017年3月22日经董事会决议案批准修订) 1 GREAT WALL PAN ASIA HOLDINGS LIMITED (長城環亞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583) 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 (於2017年3月22日經董事會決議案批准修訂) 1. 設立 1.1 長城環亞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长城环亚控股有限公司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於2017年3月22日经董事会决议案批准修订) 1 GREAT WALL PAN ASIA HOLDINGS LIMITED (長城環亞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583) 薪酬委員會職權範圍 (於2017年3月22日經董事會決議案批准修訂) 1. 設立 1.1 長城環亞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长城环亚控股有限公司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於2018年8月30日经董事会决议案批准修订) 1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583) 審核委員會職權範圍 (於2018年8月30日經董事會決議案批准修訂) 1. 設立 1.1 長城環亞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於1998年 9月11日通過設立一轄下委員會,稱為審核委員會。 2. 委員 2.1 长城环亚控股有限公司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於2017年3月22日及2023年1月1日经董事会决议案批准修订) 1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583) * 薪酬委員會職權範圍 (於2017年3月22日及2023年1月1日經董事會決議案批准修訂) 1. 設立 1.1 長城環亞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於2000年9月 15日通過設立一轄下委員會,稱為薪酬委員會同方友友控股有限公司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经修订)(於2013年11月29日经董事会通过) 1 Neo-Neon Holdings Limited 真明麗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審核委員會 職權範圍(經修訂) (於2013年11月29日經董事會通過) 成員 1. 委員會應由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委任的至少三名非執行董事組成,而其 中至少一名成員須莱尔斯丹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於2012年3月19日修订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 HOK-#93970-v1 Page 1 of 5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董事會於 2012 年 3 月 19 日修訂 薪酬委員會職權範圍 1 組成 利信達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現組成及成立一個薪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其權能、責任及特定職責如下。 2 成員 莱尔斯丹控股有限公司於2012年3月19日修订之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HOK-#93932-v1 Page 1 of 7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於 2012 年 3 月 19 日修訂之 審核委員會職權範圍審核委員會職權範圍審核委員會職權範圍審核委員會職權範圍 1 組成組成組成組成 利信達集團有限公司(「本本本本公司公司公司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董事會董事會同方友友控股有限公司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经修订)(於2013年11月29日经董事会通过) 1 Neo-Neon Holdings Limited 真明麗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薪酬委員會 職權範圍(經修訂) (於2013年11月29日經董事會通過) 成員 1. 委員會應由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委任的至少三名董事組成,其中大部分 成員應為獨立非執同方友友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经修订)(於2013年11月29日经董事会通过) 1 Neo-Neon Holdings Limited 真明麗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提名委員會 職權範圍(經修訂) (於2013年11月29日經董事會通過) 成員 1. 委員會應由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委任的至少三名董事組成,其中大部份 成員應為獨立非執稀镁科技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获董事会批准及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修订) — 1 — 稀鎂科技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RARE EARTH MAGNESI%5CuM TECHNOLOGY GRO%5CuP HOLDINGS LIMITED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601) 審核委員會職權範圍 (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獲董事會批准及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修訂) 審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