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2:19

一、总则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4]21号文件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是按照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件的要求,由公办高校——电子科技大学吸收社会资金举办的按新机制新模式运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0]478号)精神,并依据《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川招考委[2020]55号),特制定我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三、办学性质:

独立学院。

四、办学层次:

本科和专科。

五、办学类型: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六、报考对象

(一)报考条件

已参加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我院主要面向两类人员进行招生:1、退役军人;2、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二)报考方式

网上报名:2020年10月28日09:00至11月4日17:00,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报名、填报学校志愿及专业志愿、缴纳报名考试费每生130元。

七、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0年11月28日

考试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1号)。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1.考试形式:面试。

2.考试内容: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面试内容分为综合素质面试140分,职业适应性面试210分,成绩总分为350分。

八、成绩查询

我院将于2020年12月5日上午9:00在官方网站(http://www.cduestc.cn/)开通成绩及拟录取查询。

九、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根据其所填报专业志愿按照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总分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面试、职业适应性面试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如所报专业录取满额,则将剩余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有权作退档处理。

(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免试政策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在岗群体,可以向学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经学院审核通过,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十、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1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院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院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就读地址: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1号)。

十一、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弹性学制,采用网络课程、集中面授与企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形式,毕业时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时、学分。

十二、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8000元/生/年。住宿费、教材费、水电费等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参照普通全日制收费标准执行,学生可自愿选择。

(二)资助减免: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

十三、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高职扩招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院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院针对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四、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学校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1号。

(三)咨询电话:028-87825027、87825028、87825029

(四)纪检监督电话:028-87828577

(五)学校网址:http://www.cduest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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