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1:49

一、总则

为做好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45号)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成都东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成都东软学院

三、办学性质与层次

民办普通本科

四、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为符合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

五、考试实施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21年11月17日-11月19日12:00前通过学校官网发布。

2.考试地点:成都东软学院(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青城山东软大道1号)。

(二)考试方式及要求

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总分350分。

(三)成绩查询

报考考生于2021年12月6日起登录学校网站,查询本人成绩或拟录取情况。

六、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录取原则。

2.录取时先录取已通过免试录取审核的考生,再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服从专业调剂(含录取期间申请调剂)的考生不设志愿分数级差,填报专业录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录取同分情况录取规则:学校职业适应性测试分为三个测试环节,每个环节单独评分。如出现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同分情况,按照同分学员测试一单科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录取,如测试一同分,则按照测试二单科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录取,如测试一、测试二皆同分的情况下按照测试三单科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录取。

5.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6.各专业不限应试外语语种,但本校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7.各专业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8.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换录。

9.考生在录取期间需保持高考报名系统内所填联系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录取遗留问题责任自负。

10.免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高校审核通过,可由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我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七、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2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就读地址:成都东软学院(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青城山东软大道1号)。

资助政策: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自主就业(“自主就业”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的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八、学习方式

教学形式为混合式学习方式,即线下线上相结合弹性制学习;学校原则上不提供在校住宿。教学总课时2500学时以上,集中学习不低于总学时的40%。。

九、学费标准

1.学费等收费项目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和办学收费许可的标准进行收费。如出现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考生遵循自愿原则进行缴纳。

2.退役军人学费8000元/年。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通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和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补贴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享受全额学费补贴。

3.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学费为8000元/年,如有补贴,以相关部门公布为准。

十、学籍管理

学员应当按照学校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学员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员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成都东软学院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工作进程安排

(一)11月17日至19日12:00 前,考生可登录所填报学校的网站,查询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按学校规定的办法和要求参考。

(二)12月1日前,学校完成考试工作。

(三)12月6日起,考生登录学校网站,查询本人成绩或拟录取情况。

十二、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成都东软学院高职扩招入学考试应急预案》相关要求:所有考生、工作人员在进入测试点前,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出示准考证(工作证)、“健康码”及“防疫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检查)。体温37.3度以下、考试日前14天内未在中高风险地区有旅居史的持“绿码”人员可进入测试区。“健康码”为橙码或考试日前14天内在中、高风险地区有旅居史的,应提供测试日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安排在备用隔离测试场进行测试。信息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测试点。

(三)本章程未尽事宜可登录学校网站查询,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成都东软学院

(二)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青城山东软大道1号

(三)咨询电话:17380152401(刘老师)

15308188898(候老师)

(四)纪检监督电话:028-64888494

(五)学校招生网址:https://www.n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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