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一、总则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4]21号文件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是按照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件的要求,由公办高校——电子科技大学吸收社会资金举办的按新机制新模式运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要求和《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1]337号)精神,并依据《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特制定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三、办学性质:
独立学院。
四、办学层次:
本科和专科。
五、办学类型: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六、报考对象
(一) 报考条件
已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我校面向两类人员进行招生:1、退役军人;2、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二) 报考方式
网上报名:2021年10月28日09:00至11月4日17:00,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报名、填报学校志愿及专业志愿、缴纳报名考试费每生130元。
七、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8日
考试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1号)。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1.考试形式:面试。
2.考试内容: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面试内容分为综合素质面试140分,职业适应性面试210分,成绩总分为350分。
八、成绩查询
我校将于2021年12月6日在官方网站(http://www.cduestc.cn/)开通成绩及拟录取查询。
九、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根据其所填报专业志愿按照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总分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面试、职业适应性面试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如所报专业录取满额,则将剩余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有权作退档处理。
(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免试政策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高校审核通过,可由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我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十、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2年春季入学。考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复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就读地址: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1号)。
十一、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弹性学制,采用网络课程、集中面授与企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形式,毕业时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时、学分。
学时要求:总学时不低于2500,同时严格保障集中教学学时,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
十二、学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8000元/生/年。住宿费、教材费、水电费等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参照普通全日制收费标准执行,学生可自愿选择。
(二)资助政策: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自主就业(“自主就业”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的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十三、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高职扩招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四、工作进程安排
工作流程 |
工作时间 |
工作内容 |
网上报名 |
10月28日9:00至11月4日17:00前 |
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报名、填报志愿和缴纳报名考试费。 |
填报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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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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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确认 |
11月10日至13日17:00前 |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外省户籍考生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及其复印件,到本人报名时选择的县(市、区)招考机构对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 |
考试时间 |
11月28日 |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绿色健康码到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成都校区)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招生网通知为准。 |
成绩查询 |
12月6日起 |
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http://www.cduestc.cn/,查询本人成绩或拟录取情况。 |
录取 |
12月10日12:00前 |
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
十五、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需配合考点疫情防控检查,主动出示“四川天府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并经现场测量且体温正常(<37>
(三)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学校地址:(成都校区)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1号。
(三)咨询电话:028-87825027、87825028、87825029、87820228
(四)纪检监督电话:028-87828577
(五)学校网址:http://www.cduest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