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文理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一)为了保证学校高职扩招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省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成都文理学院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二)成都文理学院是全日制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始建于1999年,其前身是四川师范大学文化传播学院和国际商学院(非内设二级学院),2004年合并组建为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独立学院),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成都文理学院(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
(三)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成都文理学院普通专科学历证书。
(四)成都文理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五)成都文理学院高职扩招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成都文理学院。
三、办学性质与层次: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我校主要面向两类人员进行招生:1、退役军人;2、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五、考试实施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7日。
考试地点:成都文理学院(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形式:面试。
考试内容: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考试内容分为综合素质面试140分,职业适应性面试210分,总分350分。
(三)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12月6日起登录成都文理学院官方网站,查询本人成绩或拟录取情况。
六、录取规则
(一)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对高职扩招考生,根据其所报专业志愿按照总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总分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面试、职业适应性面试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如所报专业录取满额,则将剩余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学校有权作退档处理。
(二)具有高级技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学校审核通过,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学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三)若其中一个类别录取未满额,学校将按照其他类别录取情况进行计划调整。
七、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2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就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
资助政策: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自主就业(“自主就业”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的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八、学习形式
(一)学习形式:弹性学制,3-6年。
(二)学时要求:确保总学时不低于2500,同时严格保障集中教学学时,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
九、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8000元/生/年,住宿费、教材费、水电费等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参照普通全日制收费标准,按照自愿原则执行。
十、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录取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一、工作进程
时间 |
工作安排 |
10月28日9:00至11月4日17:00前 |
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报名。 |
11月10日至13日17:00前 |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外省户籍考生还须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及其复印件,到本人报名时选择的县(市、区)招考机构对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 |
11月17日至11月19日12:00前 |
考生登录学校网站查询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并按学校规定的办法和要求参加考试。 |
11月27日9:00 |
考生到学校参加考试。 |
12月6日起 |
考生登录学校网站,查询本人成绩或拟录取情况。 |
12月10日12:00前 |
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
十二、其他事宜
(一)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疫情防控要求:省内人员入校需要提交最新健康两码;省外人员入校(非防控中高风险区域)需要提交入校前48小时内核检阴性报告、健康两码,完成查验后入校。
(三)本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二)院校地址: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
(三)咨询电话:028-61565068、61562802、61560100、61560112、61560113、61560115。
(四)纪检监督电话:028-61563880。
(五)院校网址:www.cdca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