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运交通(1) 议 修 订 公 司 章 程 (2) 建 议 派 付 2015 年 末 期 股 息 (3) 发 行 股 份 的 一 般 授 权 (4) 建 议 重 选 及 委 任 董 事 (5) 建 议 选 举 及 委 任 监 事及 (6) 股 东 周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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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建 议 发 行 股 份 及 购 回 股 份 之 一 般 授 权 、 重 选 退 任 董 事 及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通 告
此 乃 要 件 請 即 處 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之股票經紀或其他註 冊證券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出售或轉讓名下所有桐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及隨 附代表委任表格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之
新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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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1) 发 行 及 购 回 股 份 之 一 般 授 权(2) 修 订 组 织 章 程 大 纲 及 细 则 及 采 纳 经 修 订 及重 列 组 织 章 程 大 纲 及 细 则(3) 重 选 退 任 董 事(4) 重 新 委 任 核 数 师(5) 末
此 乃 要 件 請 即 處 理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之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交易商銀行經理、律師、 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將名下之Home Control International Limited股份全部售出或轉讓,應
Home Control International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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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通控股有限公司重 选 退 任 董 事, 选 举 董 事, 购 回 与 发 行 股 份 之 一 般 授 权 及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通 告
此 乃 要 件 請 即 處 理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 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 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股票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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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通控股有限公司重 选 退 任 董 事, 购 回 与 发 行 股 份 之 一 般 授 权 及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通 告
此 乃 要 件 請 即 處 理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 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 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股票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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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通控股有限公司重 选 退 任 董 事 购 回 与 发 行 股 份 之 一 般 授 权 及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通 告
此 乃 要 件 請 即 處 理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 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 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股票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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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通控股有限公司重 选 退 任 董 事购 回 与 发 行 股 份 之 一 般 授 权及股 东 周 年 大 会 通 告
此 乃 要 件 請 即 處 理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 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 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股票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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