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警官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2:56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山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实施办法》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办学情况,进一步探索适合学院特点的考试招生录取选拔机制,提高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学院名称:山西警官职业学院, 代码:13693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双塔南路34号 邮编:030006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院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网 址: http://www.sxpolice.org

E-mail::sxjyzsb@126.com

咨询电话:0351—2673067 2673888

传 真:0351—2673046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研究、制定单独招生工作的招生计划、总体部署,确定录取原则、录取控制线。

领导组设办公室,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下设招生宣传、命题与考务、资格审查、录取、后勤保障组、保卫和纪检等工作小组,在单独招生领导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单独招生的各项具体事宜。

三、招生计划

2018年单独招生共招7个专业245人,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批准后对招生计划作相应调整。

序号 专 业 学制 计划数 学费(元/学年) 备注
1 法律事务 3年 50 4000
2 司法警务 3年 30 4000
3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25 4000
4 信息安全与管理
(网络系统管理方向)
3年 30 4000
5 安全防范技术 3年 50 4000
6 社区矫正 3年 30 4000
7 行政执行
(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方向)
3年 30 4000

合计
245

四、招生对象及条件

1、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及具有实践经历人员(高中阶段学校毕业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等三类考生。

2、考生须履行普通高考报名手续,进行高考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3、考生须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填报志愿,并到学院进行报考信息确认。

4、参加高中会考考试的学生,各科成绩均在C级(含C级)以上;中职生在就读学校各科平时成绩均在合格以上。

5、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参加山西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政审,同时要求考生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无纹身,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报考我院的考生,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在165厘米、女生身高在155厘米以上。

五、报名办法

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于3月下旬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 (http://www.sxkszx.cn)填报志愿。

2、现场确认时间:3月31日上午8:00--12:00

现场确认地点:山西警官职业学院。

3、报名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和登录密码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填报志愿,凡同意专业调剂的,须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内填“是”或“服从”。

(2)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院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山西警官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登录学院网站www.sxpolice.org下载);

②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③符合加分条件的要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确认现场须出示原件);

④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的文化课成绩证明和综合素质评价意见,中职生须提供就读学校的各科成绩单和毕业鉴定意见;

⑤往届毕业生须提供《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

⑥具有实践经历人员(高中阶段学校毕业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同时领取准考证。

六、选拔测试方式

(一)测试内容

1、普通高中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

3、面向具有实践经历人员的高职单招,要进行“面试+职业技能考试”。

以上测试以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命题和组织实施

学院聘请相关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命题组,在学院自主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和纪检监察组的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山西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者,毕业当年可免试就读;获全省技能竞赛三等奖者,在录取时,在考生面试成绩的基础上加30分;获得其它省级荣誉者,同等条件下可由学校优先录取。

有体育、美术、音乐、舞蹈等特长的考生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四)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3月31日下午14:00—18:00

4月1日上午 8:00—12:00

测试地点:山西警官职业学院

(五)成绩核定

1、考生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

2、其他加分按山西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1、学院根据测试情况,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2、专业确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他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

3、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备案。

4、学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寄发录取通知书。

5、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6、已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西省2018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八、新生待遇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证发放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九、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考生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体格检查和考核进行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单独招生纪检组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举报电话: 0351—2677927 举报信箱: 设在综合楼

2、单独招生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3、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罚。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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