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联合创作 · -0001-11-30 00:00

黎平县统计局

黎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为 412813 人。同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391047 人相比,增加 21766 人,增长 5.57%,年平均增长率为 0.54%。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134847户,集体户3560户,家庭户人口为398240人,集体户人口为1457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7人减少0.32人。

三、全县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10602人,占51.02%;女性人口为202211人,占48.98%。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15,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38下降4.23个百分点。

 

四、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4]人口为108938人,占26.39%;15-59岁人口为230577人,占55.86%;60岁及以上人口为73298人,占17.7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4508人,占13.2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2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4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2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24个百分点。

表1  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常住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412813 100.00
0-14岁 108938 26.39
15-59岁 230577 55.86
60岁及以上 73298 17.76
其中:65岁及以上 54508 13.20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以上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6586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803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7886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071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806人上升为6440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5808人上升为6790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0406人下降为28557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4055人下降为3650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5]由7.28年提高至7.65年。

六、城乡[6]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62522人,占39.3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50291人,占60.6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89438人,乡村人口减少67572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20.68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具体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口;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0-15岁人口为114398人,16-59岁人口为225117人。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时光轴

RAG4
RAG信息RAG类型操作时间
黎平县统计局黎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7月15日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全县常住人口[2]为 412813 人。同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391047 人相比,增加 21766 人,增长 5.57%,年平均增长率为 0.54%。RAG-ES2024-10-23
二、户别人口全县共有家庭户[3]134847户,集体户3560户,家庭户人口为398240人,集体户人口为1457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7人减少0.32人。三、全县常住人口性别构成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10602人,占51.02%;女性人口为202211人,占48.98%。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15,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38下降4.23个百分点。 RAG-ES2024-10-23
四、全县人口年龄构成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4]人口为108938人,占26.39%;15-59岁人口为230577人,占55.86%;60岁及以上人口为73298人,占17.7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4508人,占13.2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2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4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2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24个百分点。表1  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单位:人、% 年龄 常住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412813 100.00 0-14岁 108938 26.39 15-59岁 230577 55.86 60岁及以上 73298 17.76 其中:65岁及以上 54508 13.20 RAG-ES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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