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9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 决定(2009年10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109 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决定》经2008年9月1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 长 李长江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八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关于废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
管 理 办 法 》 的 决 定
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现决定对《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号)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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