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 于中塔国界的补充协定》的决定(2003年2号)联合创作 · 2002-05-17 00:0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 关于中塔国界的补充协定》的决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家主席江泽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2年5月17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中塔国界的补充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浏览 1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